中国储能网讯:11月3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包含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第3版)。其中提到省调管辖的独立储能以“报量报价”或申报自调度计划曲线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但这仅参与日前市场,实时市场按照日前出清结果执行。
细则指出,独立储能指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新型储能项目。对于新能源场站等配套建设的储能,经所在电源侧法人授权同意并具备独立储能准入条件时,可按照独立储能方式参与市场。
细则还提到,参与市场的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在实时市场中原则上按照日前发电计划执行,在满足电网安全的基础上优先出清,接受现货市场价格。竞价日9:30前,独立储能可申报运行日96点充放电计划曲线作为日前电能量市场的边界条件,优先出清,接受市场出清价格。负荷聚合商参考独立储能申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