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日前,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将白天10:00-15:00这一时段由此前的“高峰时段”调整为“低谷时段”。
根据材料,梳理出本轮湖北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前后的详情对比,见下图:
注:“调整前”数据的来源是《关于湖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0】439号)
对比可以发现,此次湖北省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前后的各时段时长均未变化,但每个时段的时间分布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最为引人热议的变化就是低谷时段的变化,原本的划分标准是”23:00-次日7:00“属于低谷时段,调整之后,”2:00-5:00、10:00-15:00“属于低谷时段。
而每天的”10:00-15:00“这段时间,正好处于光伏发电的高峰期。


也就是说,如果政策最终按照这样的标准执行,湖北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首当其冲。当地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盈利效果势必受到影响,投资回收期进一步拉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建设、投资热情。
无论是各地分时用电的调整,还是分时上网电价的逐步启动,都对光伏产业提出了更高的降本要求。
几家欢喜几家忧。对于工商业储能来说,湖北省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可谓重大利好。
由于“峰谷分时”,储能设施投资多少、如何运行、容量多少,都能根据峰谷分时电价和投资回报率,做出合理安排和设计,对于储能的投资者和运营者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有人根据该《通知》为湖北工商业储能客户制定了最新的充放电策略:

也有行业专家根据《通知》的分时电价机制,以业主全自投模式为例,测算出湖北省工商业储能客户的IRR(内部收益率)——
若储能系统可充放电6000次,年有效利用天数330天,以客户电价优惠5分/kWh和系统运维费用3%计算,可初步计算湖北省工商业储能投资IRR: 8.89%。
早在2021年,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规定:“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具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分季节划分峰谷时段,合理设置季节性峰谷电价价差。”
从2022年起,河南、江西等省市先后相应出台“完善分时电价”政策,都在每年1月、7月、8月、12月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以加强需求侧响应的推进。
湖北省也于2022年12月9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2〕406号),结合国家政策部署和湖北省电网负荷特性建立季节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每年的1、7、8、12这四个月份,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现行执行季节性分时电价政策的省份共计22个。
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同时,也能进一步降低电力投资成本,并为储能发展创造空间,同时促进“风光”等新能源有效消纳和快速发展。
改革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时的此消彼长,但随着各地实践经验的交流、碰撞,分时电价机制也会相应优化、调整,找到最适合本省、本地的发展模式,共同助力全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推进。
以下为通知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