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1月24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76个项目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
10月22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量率协同的原则,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0万千瓦。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新能源项目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
《公示》指出,此次企业申请、市县推送参与竞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共有100个,总容量910.75万千瓦。为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化解潜在风险矛盾,湖北省能源局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确定了6条资格审查规则,包括: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未在迎峰度夏期间出力的在建燃气机组,申报配套的新能源项目不属于此次竞配支持范围;未开工项目及尚未签订电解槽订购合同项目,暂不安排参与此次竞配;对资格条件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业主单位不是同一家企业(集团)的,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防止指标倒卖,等等。
经过审核,共有76个项目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总容量为685.85万千瓦;24个项目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涉及容量224.9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