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2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已废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公告》。
《公告》指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
《公告》显示,本次共废止13个新能源项目,共计530.93万千瓦。其中包括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全额自发自用项目、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其中,中石化被废除项目容量最多,超2.5GW。
2022年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优先支持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包括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项目,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
2022年7-8月,内蒙古能源局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实施细则》、《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
2023年11月,内蒙古能源局修订了六个市场化项目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六个项目实施细则均明确了投资主体无力实施的,可向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申请终止项目,批复的能源主管部门收回相应的新能源规模。
2023年11月5日至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先后深入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调研新能源发展情况,并主持召开加快新能源发展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座谈会。
座谈会上,孙绍骋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汇报,要求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建设。一是时不我待、今天就要提速动起来。要抢抓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紧“把仗打起来”,决不能因为“慢”而错失良机、贻误发展。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先动起来,拿结果说话,带动各盟市如火如荼地干起来。要针对新能源项目建设部署开展一次“大起底”,对拿了地和指标迟迟没“动静”的企业,该收回资源的坚决收回。
详情见下: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新能源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各盟市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附件:全区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