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交易规则》明确,交易主体为满足准入条件且具备AGC调节能力的各类并网发电企业、储能电站以及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第三方。
《交易规则》规定了对储能电站的要求:充电/放电功率10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的储能电站,可以直接注册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成员;鼓励综合能源服务商汇集单站容量达到充电/放电功率5兆瓦以上的储能电站,汇集总容量达到充电/放电功率10 兆瓦以上、持续时间2 小时以上的,可以注册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成员。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江苏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调频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各类企业提升调频服务供应质量,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和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有关单位修订了《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5-83301675,或将邮件发送至jsb@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