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全国共25个城市和10个园区入选。首批试点类型多样,既有广州、深圳、杭州等一线和新一线城市,也有榆林、鄂尔多斯这类资源型城市,试点覆盖全国15个省级行政单位。
根据2023年10月印发的《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城市和园区作为试点,主要任务是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试点制很有中国特色。相比之下,欧洲国家更倾向于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整体目标,制定路线图,按照既定的方案分解执行。而中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在历史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治理方式,以试点模式积累改革经验并予以推广,也通过这种方式控制改革风险,提高政策效率。在能源领域,大用户直购电、碳市场、电力现货市场都是从试点起步。
首批试点中的一些地方在低碳产业发展上已有一定探索。例如,鄂尔多斯市以丰富的煤炭资源闻名,但近年来一直利用风、光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并积极布局氢能产业、零碳产业园等。合肥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在一篇关于入选试点的报道中披露,开发区在招商引资中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评价”准入制,从源头实现绿色招商;在城市规划中试点“职住平衡”(指一定范围内大部分居民可以就近从住所到达工作单位的理想情况)、建设改造城市慢行道和慢行设施等,促进低碳出行。盐城则是江苏新能源装机规模最大的城市,也是海上风电制造重镇。
不过,实现“双碳”目标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一些地区清洁能源丰富,能更容易地实现绿电的供给;一些地方在产业链上具有优势地位,对于产业的选择有较大的话语权。因此,试点工作更关键的是,各地如何从自身条件出发探索适合的减碳路径,并形成对其他地方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尤其是众多减碳条件并不那么优越的地方,是否能够参考试点城市和园区的做法,在向“双碳”目标迈进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转型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试点方案》中也专门提到,“不简单以达峰时间早晚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
我国提出的碳达峰目标年份是2030年前,现在离2030年仅有六年,试点工作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既定目标,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就要形成基本清晰的达峰路径和可以推广的举措和经验。如何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如何把握改革节奏以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愿景,如何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实现目标,都是各试点城市和园区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