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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孩童”到“青年”,可再生能源“成长”方式该变了

作者:姜黎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刚刚过去的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

  在“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国内可再生能源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2023年1—11月,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同比增长约18%和50%。受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影响,国际市场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增加,也促进了国内可再生能源“上产”,特别是光伏制造。

  18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启动实施时,也许行业自身也没想到在20年内可再生能源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种跨越式发展与过去的消纳制度、补贴政策以及地方支持是分不开的。近两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和电量占比“双升”,关于制定适应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新阶段的政策的讨论越来越多。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奠定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基调。也正因此,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始终考虑如何以保障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为前提来设计竞争规则。

  过去十余年里,这是一种合适的“保护”,但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把可再生能源交给市场,从支持供给转向鼓励需求,成为越来越多政策设计者的共识。甚至有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运营商已经在“浅尝”市场,并学习如何对冲风险。

  但目前多地的市场规则,仍然较为充分地保证了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地位。参与市场交易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即便是在收益方面有所让渡,但在消纳电量上也获得了补足,同时也尚未直接承担系统平衡责任。换句话说,真正“入市”的可再生能源还不多。

  从地方的角度看,近两年来,出于支持高耗能用户绿色用电、推动能源转型、拉动当地产业发展等多重目标要求,以资源换产业的模式“盛行”,许多地方不仅将可再生能源视为拥有未来的能源品种,更重要的是当作带动当地经济转型发展的引擎。以海上风电为例,大多以大型产业基地为开发模式,不仅要开发海上风电项目本身,还要有风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物流甚至其他支持性产业落地。

  这种发展方式,往往注重前期的土地和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消费需求的增长节奏、电力系统以及电价的可承受力等配套研究可能并不充分。而在政策支持下,部分产业加速进入了产能过剩阶段。

  据了解,2023年立法机构与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启动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研究,消纳机制是关注重点之一,或将给未来的电力市场设计、可再生能源投资以及消费等带来重要变化。

  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可再生能源在2024年将站上新的起点,除了前沿技术投入外,是时候提前谋划市场运营及投资策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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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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