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广东新增并网新能源项目如未按照要求配置储能,项目将被解网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广东新能源投资企业介绍,2024年以来,广东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如果未按要求配置储能,其停止发电量上网,即项目被解网!

  1、2023年630后新能源项目:需配置10%*1h储能

  2023年5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

  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

  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

  2、2023年630后新能源项目:需配置10%*1h储能

  随后,2023年6月7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项目首次并网前完成储能电站配置工作,对未按要求配置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电网公司原则上不予调度,不收购其电力电量。

  3、配置储能要求落实前,曾暂停备案,规范发展

  2023年6月底,就有许多广东的投资企业反馈,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强地面光伏电站开发管理。近期暂停项目备案,将有新的管理政策出台。

  为推动风电、光伏项目有序开发,广东省此前提出相关举措,包括:全面核查已备案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资源、建立重点项目清单、配置储能等。

  2023年4月6日,广东省能源局指出,要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对已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开工标志为主体工程开工)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核查,依法依规废止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

  对于消纳问题,主要是要求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

  基于上述原因,2024年年以来,广东省对于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的、未按要求配置储能的风电、光伏项目,不允许发电量上网的严厉措施!

  原文如下:

分享到:

关键字:新能源配储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