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4月7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第六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自4月9日起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力争早日转入正式运行,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方案》指出,此次结算试运行参与范围为浙江省统调发电企业(含抽蓄电站)和全体工商业用户。其中,统调风电、光伏参与模拟申报,不参与出清、调电和结算。燃气机组因缺气等非自身原因不能开机的,发电企业可提出申请经调度审核确认后不参与日前市场结算。
《方案》强调,参与试运行的省统调发电企业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非整月结算试运行的情况下,现货市场月结电量为试运行各日日清电量之和,月度计量电量总量与现货市场月结电量之差按照现货未运行情形结算,运行期间电费和剩余时间电费分开计算后,汇总形成当月总电费。全体工商业用户维持现行结算模式不变。工商业用户的结算电费按照用电价格和实际结算电量计算。
据国网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现货市场处负责人介绍,此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与以往的不同之处是,用户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大大提高了电力市场的灵活性,更好地适应电力需求和供给的变化。同时也有利于激发各类电源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促进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助力“双碳”目标。下一步,国网浙江电力将逐步推动新能源、储能等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据悉,2023年,我国23个省份相继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中长期交易电量占市场化电量比重超90%,辅助服务市场挖掘市场调峰潜力超过1.17亿千瓦、增加清洁能源消纳1200亿千瓦时。当前,山西、广东两省电力现货市场已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首次实现全区域结算试运行,对资源优化配置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