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日前,陕西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要求新能源企业按照近三年平均发电小时数的15%参与市场交易(保量竞价部分),而“保量保价”部分即光伏、风电保障利用小时数分别降至1250小时、1700小时;上述两部分之外的电量视为超发电量,即在保障小时数以及市场交易电量之外的发电量部分,按当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外送平均价格的10%进行下浮,再由电网进行收购。
按照上述政策,2021年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品种包括:跨省区外送、省内“绿电”交易,后续年份根据陕西新能源装机规模及运行实际,逐步扩大市场化电量规模、调整保障利用小时数。2021年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以中长期交易为主,随着现货市场推进,适时推进、稳妥衔接。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新政出台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收益将面临巨大不确定性。
(冯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