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炎夏已经来临,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网上流传的车辆起火爆炸的短视频也越来越多。这样的传播趋势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来说,无疑是一种负能量。
就在这时,5月27日,工信部发布了《公开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其中,《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两份文件在汽车媒体圈引起较高的关注,尤其是动力电池系统在所有试验条件下不能起火、不能爆炸、不能有泄漏、不能有外壳破裂等强制性要求,非常振奋人心。这“四个不”就是国家划下的四条红线,对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品牌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上的接受度和品牌美誉度,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和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对于电池单体,征求意见稿要求在进行过放电、过充电、外部短路、加热、温度循环、挤压、快充循环等试验时“应不起火、不爆炸”。温度循环试验的温度范围为-40℃至85℃。
对于电池包和电池系统,征求意见稿要求在进行振动、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盐雾、高海拔、过温、过流、外部短路、过充电、过放电、底部撞击等试验时,“应无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现象”。湿热循环的最高温度为60℃±3℃或更高温度(如果制造商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四个不”要求适用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这意味着“四个不”不仅覆盖在售的各种技术路线动力电池,也覆盖了未来形形色色的动力电池。
尤其令人称道的是,征求意见稿有一个很贴心的要求:动力电池系统一旦发生热失控事件,无论是否发生热扩散,必须在5分钟之内向车内人员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在发出报警信号之前和之后的5分钟之内,无可见烟气进入乘员舱。5分钟,足够车内驾乘人员弃车逃生,并搬出车内贵重物品。笔者觉得,这个报警装置应该设置在仪表台醒目位置,能够发出声光两种强烈信号。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也有一个令人叫好的规定:“本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纳入该管理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本标准对相关产品进行准入管理,并依法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理。”看来,新版动力电池强制标准实施之后,如果做不到“四个不”,整车想上产品公告,已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这势必会把一些落后的动力电池企业淘汰掉。
那么,达到征求意见稿的“四个不”要求难不难?能不能真正做到“四个不”呢?据说新标准研究组的调研结论是,截至2024年2月,78%的受访企业已经具有“不起火、不爆炸”的技术储备。看来,“四个不”并非不切实际的过分要求,只是逼着企业拿出了储备的安全技术。
制动系统新版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在GB 21670-2008文件的基础上修改了67项之多,最引人注目的内容是5.2.18f这一条:“对于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在前进挡下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能使车辆减速至停车。”所谓的A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就是俗称的单踏板模式,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不允许这种加速踏板兼任制动踏板的制动模式完成从开始制动到停车的完整减速动作,而是让加速踏板回归其原本的单一功能。
为何要取消A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呢?修订说明提到:“近年来随着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技术应用的逐步广泛,由于驾驶员长期通过控制加速踏板来实现制动停车,可能会导致养成相应的驾驶习惯,在紧急制动工况下出现误踩等误用的情况。为明确A型电力再生作为一种辅助制动的定位,在经过充分行业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该要求,旨在引导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证行车安全。”
事实上,A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电机开始回收动能时,那种顿挫感常让很多人感觉晕眩;同时,还容易溜车。
这也算是一条红线。加上动力电池的“四个不”,这一次,国家在乘用车安全领域总共划出了五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