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7月3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明确,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关于“强化源储同步”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据储能与电力市场持续追踪,2023年10月22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提及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

  根据通知,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4个,容量40万千瓦,均为风电项目,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1个,容量10万千瓦;常规新能源项目3个,容量30万千瓦。根据最低基础配储要求,按照20%/2小时配置储能容量,本次新能源项目至少产生80MW/160MWh的储能需求。

  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详情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有关市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竞争排序、接网校核,现将纳入我省2023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第三批)公布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新能源项目共4个,容量40万千瓦,均为风电项目,其中:百万千瓦基地项目1个,容量10万千瓦;常规新能源项目3个,容量30万千瓦。

  二、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关于“强化源储同步”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三、有关市、县发改委(局)要加强项目调度和监督管理,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四、请省电力公司加快推进相应电网工程建设,支持办理项目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调。

  附件: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信息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日

分享到:

关键字:储能政策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