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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市场新型储能参与交易实施细则》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7月5日,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市场新型储能参与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该细则对参与电力市场的储能的类型及要求,市场注入及注册条件,独立储能、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可参与的市场交易以及基本原则,调度运行,计量结算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可为未来陕西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提供基本准则。

  陕西省的储能政策始见于2022年3月,彼时陕西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征求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第一次公布了陕湖一期配套、渭南基地共计17个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并首次给出了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的充、放电价格及补偿机制。

  随后的两年多的时间内,陕西省陆续出台了多个储能相关政策,涉及储能发展规划、储能电站的建设计划、参与调峰/顶峰辅助服务实施细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等多个方面。但总体来说,政策规划的储能应用场景似乎仍缺乏实际可操作的空间。

  另外,2022年、2023年陕西省风光保障性项目并未要求配置储能,也使得陕西省的储能,尤其是独立储能通过容量租赁获得绝大部分收益,变得不易实现。

  截至目前,陕西省的储能项目建设、投运情况并不理想,除少量用户侧储能项目投运外,源网测项目大多无实质性推进。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制定了陕西省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基本原则,或可为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奠定基础。但是否能为储能在陕西省应用打开局面,仍待时间验证。

《实施细则》重点条款

  《实施细则》对于独立储能、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参与市场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及提报的资料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储能电站规模方面,《实施细则》要求:

  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独立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6MW,额定功率下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或装机不低于6兆瓦的电源侧储能、用户侧储能应完成站内计量、控制等系统改造,满足电网调度、监控技术条件有关要求。

  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了各类储能可参与的电力市场类型,储能充、放电时的角色切换以及充放电价格规定。《实施细则》指出:

  独立储能可参与一类或几类电力市场,具体包括: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含容量补偿机制等)。但储能的同一调节行为不能获取多重调节收益。

  源侧储能与发电企业视作一个整体,按现行规则,参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用户侧储能与电力用户视作一个整体,按照现行规则,参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零售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市场等。

  具体规则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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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储能相关政策回顾

  最近两年,陕西省相继出台了多个储能相关政策,涉及储能参与调峰/顶峰辅助服务、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充放电电价及补偿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描绘了储能电站的收益模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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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政策为储能在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盈利建立了政策基础,盈利模式上看也较为清晰,但截至目前,尚未有储能实际参与案例,政策离落地似乎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陕西省的储能发展规划与实际落实情况

  2022年发布的《关于征求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规划了陕湖一期配套、渭南基地共计17个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初期规模1GW/2GWh,远期规模2GW/4GWh。

  时隔两年后,2024年4月,《陕西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再次强调,“十四五”期间,陕西省将规划布局2.6GW新型储能。到2025年,力争并网新型储能总规模达到2GW以上。

  相较于新疆、内蒙、山东、甘肃、宁夏、江苏、浙江等省份,陕西省的储能发展目标,在如今蓬勃发展的储能市场中,规模并不算大。与其他省份项目快速推进项相比,陕西省的储能电站推进则显得十分缓慢。

  2023年3月,陕西省延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优选结果的公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入围。涉及的储能电站规模初期为260MW/520MWh,远期为500MW/1000MWh。

  2023年5月,陕西省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延安市陕湖一期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此批次项目年底前须与陕湖一期配套新能源项目(共计2500MW)同步建成投运,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开发企业投资运营资格。

  2023年6月,《陕西渭南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示范项目竞争优选结果公示》发布,国家电投集团陕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国能潼关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入选。此次优选涉及储能规模315MW/630MWh,所有储能项目均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两次优选后,如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575MW/1150MWh的储能项目均需在2023年底投运,然而,截止目前,上述优选中涉及的储能电站均未有动作,公开信息未见招投标、建设等消息。

  2022年11月,2023年8月,陕西省能源局发布的2022、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配结果并未对配储做出要求,这或许也是陕西储能推进困难的原因。

  源网侧储能的发展,仍离不开新能源强制配储。在脱离新能源强制配储后,储能如何能在现有电力市场中获得收益,并支撑其迈向商业化运行,显然才是储能未来能获得长久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制定了陕西省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基本原则,或可为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奠定基础。但是否能为储能在陕西省应用打开局面,仍待时间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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