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几年,地方能源集团异军突起,业务范畴五花八门,除了煤炭等核心业务外,还涉及地产、文旅、化工、医药等,尽显地方特色。地方能源集团投资偏好各有特色,但有一条投资逻辑清晰可见——煤电一体化。受煤价高企影响,煤电项目从曾经的“香饽饽” 成了“烫手山芋”,而地方能源集团则“逆行”进军,大手笔投资煤电。“煤窝办电”兴起,地方能源集团也顺势入局清洁能源领域,“曝光率”越来越高的地方能源集团正改变和影响着我国发电领域的竞争格局。
“煤窝办电”兴起
近几年,地方国资改革动作不小,能源是重点领域之一。一位长期关注国企改革的专业人士认为,在国企改革推进的过程中,主要体现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两方面,能源领域多为专业化整合。“专业化整合,即将核心业务和优势领域集中整合,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
记者注意到,在专业化整合的过程中,以煤为基的地方能源集团大多“钟情”于收购煤电机组。
陕煤集团先是“一口气”接手了大唐集团旗下的5家电厂,近期又与江西赣能股份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清洁煤电项目。
淮河能源集团年产煤量在煤炭集团中位列全国前十,实施煤电一体化发展,坚持“大比例交叉持股”的煤电联营模式,被誉为煤矿办电的“淮南模式”。截至目前,淮河能源集团参股均股规模占全部“皖电东送”机组的81%,分别从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手中摘得了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河电厂二期、三期)51%的股权,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变更为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电力集团。截至目前,淮河能源集团现有电力装机规模4749万千瓦,权益规模2317万千瓦,其中全资和控股权益规模超过1000万千瓦。
地方能源集团收购煤电的例子不胜枚举,煤炭央企也开始“追捧”煤电,最典型的莫过于中煤集团。该集团现生产及在建煤矿70余座,煤炭总产能超3亿吨,煤炭年贸易量近4亿吨,在运在建电力装机规模超5000万千瓦。2022年12月底,中煤集团与国家电投煤电项目专业化整合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涉及的煤电装机容量预计将超过1000万千瓦,是近年来国内煤电领域涉及资产数额较大的合作项目。截至2023年8月底,中煤集团在建、待开工煤电项目近2000万千瓦,这一建设规模与其过去四年新增的电力装机规模相当。
反观电力央企,对煤电的投资热情开始下降。据业内人士统计,五大发电集团中有两大集团煤电装机规模“净减少”,只有煤电一体化的国家能源集团投资煤电积极性较高。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核准、开工、签约的90余个火电项目中,五大发电集团占比为三成左右。
角色高度分化
其实,煤电企业近两年的日子并不好过。2021~2022年,五大集团煤电分别亏损1360亿元、784亿元,亏损面分别高达80%以上、60%以上。截至目前,煤电企业亏损面仍有45%,且亏损额巨大,主要集中在东北、西南、新疆、宁夏、河北、河南、内蒙古等区域。
既然如此,地方能源集团为何“偏爱”煤电?
某电力央企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煤电投资整体上是政府热、企业冷,电企退、煤企进,而煤电一体化可以避免“煤弱电强、煤强电弱”的“跷跷板”风险。央企“家里”已有不少煤机,显然分散化投资更为稳妥,用来对冲单一煤电的风险。“而地方能源集团资产以煤炭为主,煤价高涨让其‘钱包’鼓起来,延伸进入下游煤电行业,也可以提高其对冲风险的能力。”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源系统专委会委员吴疆指出,2021年以来,中国煤价一路飙升,至今居高不下。煤炭资源不足的发电央企,为了对冲煤机负资产,大力上马新能源。手握煤炭资源的部分地方投资集团,顾虑低碳发展前景,顾虑煤炭暴利被打击,既不舍得高位出手煤矿,又不敢像2008~2012年上一轮煤炭暴利周期的私企一样无序投资,而投资少量煤机项目,是其最自然的资源优势延伸。
浙江省发改委电力处副处长周震宇表示,地方能源集团以煤为基进军电力行业,可以看作煤电联营的现实路径,凸显出基础能源在整个能源体系中的决定性地位。
有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国家所鼓励的煤电联营,理论上存在下游向上游扩张、上游向下游扩张两条路径。在实践中,基于基础能源决定性地位,主要还是上游向下游扩张。而这种趋势,不仅仅是煤炭所在地的地方能源集团在电力行业的扩张,还包括煤炭央企向电力行业的扩张。反之,无论央企还是地方能源集团,向煤炭行业的扩张基本都受阻,从中也可以看到地方政府保护的影子。客观来说,电力投资的区域垄断较难实现,煤炭资源的区域垄断则更容易。现阶段,主要还是煤压倒电。
在吴疆看来,自2002年厂网分开以后,中国发电领域角色早已高度分化。一是三峡、中广核等特许型企业,坐拥国家优厚扶持政策;二是华润、国投等“撇脂型”企业,可进可退,只抢好项目;三是粤电、申能等地利型企业,坐守一方,可综合投资基础设施;四是五大集团等兜底型企业,收益低而不能倒。
“上述不同类型的发电集团,有不同的生存发展模式,构成‘错位竞争’的市场态势,或者说‘同类比较竞争,异类错位发展’模式,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市场结构。”吴疆说。
替代土地财政
盘子大了、由大而强,地方能源集团在推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的同时,也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欲与央企“分一杯羹”。
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研究员黄中表示,随着能源市场的开放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五大发电集团和地方能源投资集团在新能源项目开发、电力市场竞争等方面存在直接竞争。地方能源投资集团通常拥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包括人员薪酬待遇、项目选址、煤电保障等,而五大发电集团拥有更强的资金和技术实力。
5月27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1~3月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涉及核准备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52个,总计装机规模为492.7万千瓦。从项目业主来看,国家电投拿下95.75万千瓦规模,贵州能源集团及华电集团位列第二、第三,分别拿下72万千瓦、70万千瓦。
吴疆告诉记者,我国省情多样,央企难以充分满足不同地方的特殊诉求,省一级投资集团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本地发展。随着“土地财政”落幕,基础设施投资成为一些省份拉动经济的重要领域,做大做强省级投资集团是重要对策。
某地方能源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央企的利润全部上交总部,而地方国企利润留在地方财政。“地产市场不景气,转让土地赚不到钱,必须找新的财源,维持地方财政平衡,能源行业资金密集、承载量大,就被选中了。”
能源项目不仅替代房地产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甚至个别地区的能源项目正在“地产化”。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房地产开发的实质是土地资源开发的价值变现,能源项目亦是如此。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解读》表示,在新能源项目开发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对新能源项目投资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附带条件,包括拉动装备制造业在当地建厂、投资修路、捐助帮扶、与地方企业合作等,严重推高了新能源项目开发的非技术成本。
《解读》点名了部分案例,南方某县政府以资源指标开发为由,要求9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开发企业无偿给予镇政府2000万元扶贫资金,单位开发成本增加0.18元/瓦。西北某县政府以征地协调为由,要求1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开发企业无偿修建6千米旅游道路,单位开发成本增加0.2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