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获悉,8月1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印发《虚拟电厂参与浙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现阶段虚拟电厂可按《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补充规定等参与辅助服务;提出可试点参与华东区域“两个细则”,明确接入方式、相关市场边界及参数、数据存储及核查等要求;提出现货市场启动后,根据市场建设情况,积极推动具备相关技术条件的虚拟电厂试点参与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对虚拟电厂参与品种、准入与参数变更、运行与调用、补偿与考核、计量与结算、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拟定了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交易承诺书及技术服务承诺书,进一步规范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事项。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