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并网调度>构网型储能技术 返回

德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重新引入市场机制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发布时间:2014-08-2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已完成修订程序,于8月1日起颁布实施。新法严格限制可再生能源年度新增规模,并重新引入了市场招标机制。

据了解,2012版《可再生能源法》仅对光伏发电确定了年度新增规模。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则将年度新增规模限定范围从光伏扩展至风电、沼气发电,以有计划地调节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可预测性。

新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全面引入市场机制。一是自2014年8月1日起所有5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100千瓦以上的新建设备,均须采用直接市场竞价销售模式。二是引入招标机制,通过招标确定补贴额度。2015年起,在试点阶段针对地面光伏电站采用新的招标模式;最晚自2017年起,通过招标确定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额度。今后该法还将继续修改,以便将新的招标模式应用于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

观察人士指出,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往往将招标机制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而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到高级阶段后又回归招标制,意在让可再生能源回归商品属性,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最低成本的项目。

另悉,欧盟于今年4月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国家资助指令》,要求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引入招标机制等。这与德国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十分一致。

原标题:德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重新引入市场机制

责任编辑:周晓晴

分享到:

关键字:可再生能源法 光伏发电 风电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