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已是事实,至少是已经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目前,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有两份,即国家层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广东省印发的《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今天结合这两份文件来谈谈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欢迎交流讨论。
1.电源侧储能
电源侧储能,与配建发电企业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作为配建储能,其建设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发电机组的调节能力,如降低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提高煤电机组灵活性等,新型储能是配角,主角是新能源机组等。当然,配建储能通过改造可以成为独立储能(暂不含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改造之后可参照电网侧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2.电网侧独立储能
电网侧储能包含电网侧独立储能和电网替代型储能,其中电网替代型储能不具有独立市场经营主体地位,不能参与电力市场。
对于电网侧独立储能,可作为独立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其向电网送电的,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网侧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部分省份有两种方式,“报量报价”、“自调度”,前一种是将独立储能和煤电机组参与方式一致,后一种是由现货出清系统形成。对于独立储能运营商,到底哪种方式获利多,可以在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都尝试一下,对比结果选择。
3.用户侧储能
用户侧储能是和电力用户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可参与电能量市场、电力需求侧响应,在电费结算时和用户一起结算。
目前的储能大多是电化学储能,其容量暂未做到像抽水蓄能电站充放电一定时长,技术瓶颈成为制约储能发展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