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储能数据库>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返回

抽水蓄能(二):价格机制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电力市场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4-11-1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抽水蓄能电站执行两部制电价,即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

 1.电量电价

  抽水蓄能电站通过电量电价回收其抽水、发电成本,抽水电量不执行输配电价、不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方,电量电价按现货市场规则执行。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的地方,抽水电量可由电网企业提供,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的75%执行;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收购,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和上网电价之间存在3/4关系,这便与通常所说的“抽四发三”衔接(抽四度电、发三度电)。若某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权益不是由一个省份单独享有,则相应的电量需在相应的省份按照一定比例分摊。

  2.容量电价

  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33号),明确了第三监管周期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

图片

图片

  3.费用分摊

  从每月公布的代理购电价格表看,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按月根据用电量向用户收取。抽水蓄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形成的相应收益,以及执行抽水电价、上网电价形成的收益,在下一监管周期核定容量电价时,收益的20%由抽水蓄能电站享有,收益的80%要扣减,形成的亏损由抽水蓄能电站承担,推动其深度参与电力市场调节,发挥其削峰填谷作用。


分享到:

关键字:抽水蓄能电站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