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储能企业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的通知。
根据通知,核验对象为已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储能企业。
通知表示,相关经营主体应高度重视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工作,严格按照76号文要求,开展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自查,及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信息变更,更新平台信息材料至满足注册条件状态。
其中储能企业有关核验标准如下(依据76号文第十一条):
1. 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2. 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结算要求;
3. 满足最大充放电功率、最大调节容量及持续充放电时间等对应的技术条件,具体数值以相关标准或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4. 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经营主体视为一体,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具有法人资格时可选择转为独立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经营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24年12月,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将组织对相关经营主体持续满足注册条件开展核验,发现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依据76号文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