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2月27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优先支持在绿色区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对于确需接入黄色区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开展专项分析,落实消纳和接入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在红色区域新增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针对分布式光伏接入存在困难的区域,分析研究独立储能、常规电源灵活性改造、新增调节电源、终端电气化水平等对分布式光伏接网能力的影响,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切实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
探索激励政策,鼓励光伏投资企业、电网企业在消纳困难变电站 (台区)配建储能设施,开发建设分布式储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就地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