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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环境下微网的可选运营模式及其成本效益研究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电力市场观察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微网技术的提出有效地缓解了分布式发电对大电网的影响,将成为高渗透率分布式发电的主要应用形式,对电力行业、能源和电力用户及整个社会来说,可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然而,目前微网的运行模式、并网标准、管理机制、政策保障等尚不完善,其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因此,有必要通过客观全面地分析、科学合理地计算,定量评价微网为各方主体带来的效益,并基于协调公平的原则,确定运营模式、成本分摊方法及相关收费机制,同时面向持续性、优化发展的目标,构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使微网在推动我国节能减排事业和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关于微网控制、保护及可靠性等研究。涉及微网经济运营模式及其成本效益的研究尚不多见。鉴此,本文综合分析了微网系统运行的相关经济问题,提出微网运行的基本模式,界定了相关的经济主体,揭示了微网运行过程中成本与收益的作用机理。

1微网的经济影响和利益分配

1.1微网的经济影响

(1)微网的正向经济影响。

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改善电能质量和可靠性,受益主体为终端用户和配电公司;

②减少停电、外部袭击等对电网安全的影响,受益主体为终端用户、大电网运营主体(输配电公司)和社会;

③降低配网损耗,受益主体为配电公司、终端用户和社会;

④延迟配电网升级改造的投资,受益主体为大电网运营主体(输配电公司);

⑤提高配电网电压质量,受益主体为配电公司;

⑥缓解输配电网的阻塞,受益主体为大电网运营主体(输配电公司)、终端用户和社会;

⑦降低输配电网的容量需求,受益主体为终端用户和社会;

⑧提高电能平衡服务水平,受益主体为大电网运营主体(输配电公司)、终端用户和社会;

⑨提高发电效率(与传统发电相比),受益主体为发电企业、终端用户和社会;

⑩提升能源转化效率和环保效果(用可再生能源或热电联产电厂替代低效率电厂),受益主体为社会;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受益主体为社会。

由此可知,某一项效益可能涉及一个(如配电公司)或多个主体(如配电公司和终端用户)。如分布式发电所降低的损耗有利于配电公司实现地方政府规定的电网效率和节能减排目标。同时,网损成本的减少将反映到终端用户的购电电价中,使其支付的电费减少。此外,损耗降低也意味着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有所减弱,从而使整个社会从中受益。

(2)微网的负向经济影响。

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配电网的额外损失(增加配电公司的成本);

②电压升高(增加配电公司的成本);

③接纳分布式发电所需的配电/电网的升级(受热值、电压、短路限制等);

④额外的电能平衡成本和辅助服务成本等(尤其对风电、光电等间歇性不可控电力)。

综上所述,微网运营将影响电网各相关主体的利益(成本和效益),而基于合理的运营模式,并采用公平的费用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将有可能实现负向影响的最小化及正向影响的最大化,从而促进相关主体的互利共赢和此类新型能源系统在我国的持续发展。

1.2微网运营模式中相关利益的分配问题

在不同微网主体之间分配内外部成本和效益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这又是优化微网运营模式、改革价格与费用机制、实现各主体互利共赢的前提。从效益角度看,要合理分配收益结果,需明确哪些主体是受益方(如整个社会、大电网运营主体、分布式设备/微网所有者、电力用户等)和各主体受益的原因(降低损耗、移峰等)。因此,在研究设计优化运营机制时,应考虑将微网运营模式的外部性内部化,并将每一方主体的利益最大化。

2微网与外部电网的经济关系及可选业务

2.1经济关系

从经济角度看,微网的收益是通过整合经济高效的分布式发电资源以实现微网内部用户和发电主体的直接购售电交易,即“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的购售电模式来实现的,微网的收益来源于系统内外部电价的差额,见图1。

由图1可看出,集中式电源生产的电力在电力批发市场的价格为0.12~0.18元/(kW˙h),而当电力到达终端用户时零售电价达0.48~0.72元/(kW˙h),电价提升的原因在于电力从生产到消耗过程中增加了输电和配电成本(包括升压/降压过程的设备运行成本、系统安全运营的相关成本等)。在图1所示情境下,若采用微网“就地生产、就地消纳”模式,则可省去输配电环节的成本,从而减少终端用户的电费支出,在电力市场环境下还可降低峰荷时段输配电环节的电网阻塞成本、辅助服务成本等。随微网内部交易的增加,微网从外部电网购入的电量就会减少,对外部配电网的使用率也会降低,由此配电公司的配电服务费就可能减少。但在实际运行中,配电公司的这种潜在损失可通过微网为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补偿。这种潜在的技术服务包括稳定电压、减少线路损耗及保证供电质量等,可由微网中不同类型的机组承担(表1),同时这种技术服务既可在一种强制性协议的基础上建立,也可在一定区域内的技术服务市场中交易获得(需在市场化的环境下开展)。

来源:鹿伟,刘超,李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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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微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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