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今年以来有两件事在能源业界引起了强烈的关注,一件是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召开“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吴新雄局长就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出新思路,另一件是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发布的煤炭峰值预测报告。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命题早就提出,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要求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把前面冠的条件副词去掉了,就变成无条件地控总量了,此后的文件一直是这样要求的,为此,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按省份的分解计划,到地方征求意见,但是大家都知道能源与经济总量之间有一个需求弹性关系,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无异于控制经济发展,这在地方是难以接受的。因此,传说中的分解落实计划运转了很长时间终未修成正果。近几年来,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呈现下降态势,如图所示: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也呈现下降趋势,见下表,说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手段使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不一定会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国家能源局将怎样落实呢?
6月2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上发表主旨报告,就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出了新思路。吴的报告称“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以较少的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是一个方面,“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这个新思路提出了区别对待分别施策和总体上均衡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要求的关系的主张,应该说这一思路的实施难度有所缓解,但又增加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博弈的内容。
煤炭峰值课题研究成果显示,煤炭产量的峰值在2020年显现水平大约是47亿吨,由于煤炭是我国主要的能源成份,煤炭进入抵进峰值的阶段,预示能源的增长亦将趋缓,这在我国是一个大势,将对能源产业产生很大的影响,有理由预计到2030年我国将进入能源增长趋缓,以致抵近饱和时段,规模扩张将让位于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甚至影响到布局。
能源需求的这一变化,使我们考虑从供应侧来考虑电力供需的走向。
201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361732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的比重占66.6%,用煤的绝对值为240913.5万吨标准煤。当年我国火电装机8.2亿千瓦,发电量3.92亿千瓦时,耗煤127017万吨标准煤,占煤炭消费量的52.72%,为总能源的35.11%,折合单位发电装机(火电)耗用煤炭1.55吨/千瓦,单位发电量耗用煤炭0.324千克/千瓦时。
往前追溯2007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280508万吨标准煤,煤炭比重为71.1%。用煤199441万吨标准煤。火电装机55607万千瓦,发电量27206亿千瓦时,耗煤98010万吨标准煤,占煤炭总量的49.14%,占能源消费的34.94%。
折合单位装机用煤1.76吨/千瓦,单位发电量用煤0.36千克/千瓦时。这五年中,单位装机用煤下降了30.21吨/千瓦,单位发电用煤下降了0.036千克/千瓦时,这个下降是技术进步的表现,现在看技术进步的进程还有适当的潜力。
循此方法,2015、2020、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预测控制目标分别为42亿吨标准煤,47亿吨标准煤和56.49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的占比分别为64%、60%和50%,通过 单以计算,2015、2020、2030年火电用煤的一些相关参数取值如下表所示:
2013年底,我国火电装机87009万千瓦,扣除燃气、燃油、电厂、纯燃煤电厂装机约79578万千瓦,本年度净增装机4090万千瓦。
按前述计算,2014—2015两年燃煤电厂装机还有17222万千瓦的空间。
在“十三五”期间燃煤火电的净增规模为1.8亿千瓦,平均每年新增3600万千瓦,而2021—2030年的十年中燃煤火电的发展空间为2.43亿千瓦,平均每年新增2430万千瓦。
但是如果2020,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进一步往下控制的话,那么燃煤火电发展的空间将进一步减小。
例如,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如果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火电的最终规模为12.31亿千瓦,那样的话2021—2030年间火电净增的空间为0.83亿千瓦,每年新增规模仅为1660万千瓦。
这给出了一个简捷、快速估测我国煤电装机规模的方法,要知道在未来的规划中需要按环保要求在一定的能源消费总量前提下反推燃煤电厂的规模,以此作为基准,再来配置其他类型的电源。这不仅关系到电力供应的可靠,也关系到煤炭行业的稳定。
(本文作者系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专职顾问 姜绍俊)
原标题:姜绍俊:从供给侧看电力供需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