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浙能电力(600023,股吧)9月15日晚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近日印发通知,统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含税),已于9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浙江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58元(含环保电价);未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机组,相应扣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关停小火电机组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
浙能电力称,此次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公司控股燃煤发电企业9-12月份预计上网电量加权平均计算,预计公司控股燃煤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将降低8.1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含环保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