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项目管理>储能项目并网与调度 返回

国家发改委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

根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到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现决定宣布失效《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

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分享到:

关键字:发改委 电力 规章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