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佛山照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2.56亿元的价格将该公司持有拟申请IPO的合肥国轩17.21%股权,转让给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但当初佛山照明高调收购合肥国轩股权之时,万万没有想到股权转让时如此波折。深交所随即发关注函,要求对六项问题进行说明。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交易之所以备受市场关注,主要是当初佛山照明收购合肥国轩股权时签署了业绩“对赌”协议。2010年7月15日披露,佛山照明从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手中购入合肥国轩股权时,与国轩营销协议约定:如合肥国轩“在2012 年度终了时未能完成所预测的连续三年平均年利润1 亿元,则以目标公司三年实际完成的年均利润额较之预测年均利润额的降低比例,等比例退还我司已支付的相应股权转让价款,该股权转让价款连本息退还给我司(利率按人总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双方所持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而目前该协议并未到期,佛山照明就急于出售合肥国轩。深交所也要求其充分披露出售合肥国轩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对此,佛山照明独立董事薛义忠、刘振平、窦林平认为,2009年和2010年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当时国家主导和重点鼓励的项目之一,公司当时判断锂电池项目应是一个很好的项目而介入新能源领域。但今年国际形势发生很大变化,同时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尚未完全市场化和规模化,短期内锂电池性能与汽车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锂电池的发展也相应地有了较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更多精力放在主业上,在有相当可观的投资收益下及时退出可保证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根据合肥国轩出具的说明函,合肥国轩201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267万元,2011年为5632万元,2012年预期中间值11000万元,三年的平均收益约为6300万元,未达到预期平均年利润1亿元的收益目标。这也意味着,如执行《股权转让协议》之股价调整条款,国轩营销应退还佛山照明约5920万元,不仅远未能达到目前退出的约9600万元的收益,且实现时间也较目前晚了将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