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华盛顿10月10日电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1日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美国商务部当天最终裁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
根据这一终裁结果,倾销幅度从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调至18.32%,最高幅度不变;补贴幅度则大大高于初裁的2.9%至4.73%。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为31亿美元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
美国智库人士与相关行业协会多次警告,美国通过征收“双反”关税来保护本土企业,将付出沉重代价。美国廉价太阳能联合会估算,若美方对来自中国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将在未来3年内损失5万个工作岗位。
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又一项贸易救济行动,此前美国方面连续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和“337调查”。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行业透视
深圳光伏产业受影响较小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田然)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或将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记者从深圳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了解到,深圳光伏产业在国内占比较小,除个别产品单一且属于仲裁名录的企业外,整体受影响较小。
早在2011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便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当年美国便开始立案调查。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5月中旬美国商务部再次发表声明称,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主要是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电力税率为31.22%,常州天合光能公司税率为31.14%,其他59家单独税率应诉企业税率也均超过30%。
昨天,美国对华光伏“双反”终裁结果公布,中国太阳能企业的产品被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关税基本尘埃落定。按照相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于11月23日对此作出终裁,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整个美国仅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市场份额的10%,但其负面的示范效应不容忽视。此次仲裁除了会使无锡尚德电力等中国光伏企业面临更高的反补贴税、中国太阳能面板或将被迫退出美国市场外,还可能影响欧盟“双反”的最终结果,而欧盟市场约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份额的六成以上。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专家王双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涉及仲裁产品的输美出口总额在国内同行业内占比很低,而且深圳光伏产品的出口市场主要是欧盟,除去个别产品单一且正好属于仲裁范围的企业外,整体受影响不大。
他同时提醒,国内企业如果不愿被动接受美国的仲裁,并能提供美国滥用规则或反倾销申报程序不合流程等证据,均可根据WTO规则或美国国内法进行上诉,只是诉讼耗时较久,期间企业经营仍会经受极大考验。
据媒体报道,中国光伏企业已发表联合声明,指出中国输美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如果美方裁决存在错误,未来不排除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
记者同时从比亚迪方面了解到,该公司太阳能业务主要面对欧盟市场,此次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公司考虑到该块业务造成的亏损,正在调整业务方向和规模。
新闻分析
中国光伏企业出路何在?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专家表示,美国的终裁结果让中国的光伏企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
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或再度引发欧盟的连锁反应,给“弱不禁风”的中国光伏产业压上最后一根稻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企业应苦练内功,加快转型升级。
加重中国光伏企业生存危机
海外一轮轮贸易战轮番上演,使得大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的抵御能力丧失殆尽。此番美国“双反”大棒重重落下,将使中国企业的生存变得更加艰难。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的沈扬子说,和初裁相比,虽然终裁的税率有所调整,但总体上变化不大,这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没有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等都会上升,除了对企业的产品出口造成最直接的打击外,对中国企业在国外的品牌形象也是一种破坏。
广发证券分析师李竞华表示,美国初裁时,对中国光伏产业的打压作用就已经产生,而此番终裁,对于实际运作能力差、财力不足、成本控制能力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更为严峻,从而可能带来新一轮产业并购潮,中小企业很可能在此轮并购洗牌中“牺牲”。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美国并不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的影响仍有局限,而它带来的对欧盟的示范效应才是最可怕的。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业务部副总经理梁俊民说,中国光伏产业的市场主要在欧洲,欧洲一旦跟进,该产业在国外市场就彻底没有机会了。企业应该想办法到国外建厂,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双反”制裁倒逼中国企业苦练内功
贸易摩擦大棒高举,中国企业出路何在?追根溯源,应该苦练内功,企业和政府形成合力,在反击的同时完善自身建设。
业内专家表示,除了一定的反制措施外,企业要积极开拓思路,拓展新领域。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常务副会长郑乐朋说,美国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左右,中国企业应调整策略,积极开辟亚非等新兴市场,同时开展多样化经营,拓宽产业链。
中国光伏产业的生存之艰难源于自身,盲目竞争带来了巨大的产能过剩。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企业和国家要形成合力,企业应苦练内功,掌握核心技术,国家要千方百计扩大内需,夯实基础。
李竞华说,中国企业要努力改变为他人“打工”的地位,脱离“拿来主义”,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技术研发等途径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核心竞争力,才能从“卖苦力”向“卖脑力”转变。
除此之外,国家也要在扩大内需上有所作为,为企业发展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