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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十三五”规划:3措施解决弃风难题

作者:何诺书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发布时间:2016-12-0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风电“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针对中国风电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解决方案和路径,更为“十三五”期间的规划布局画出详细的路线图,对行业参考意义重大。

成绩卓越,但形势更严峻

《规划》首先总结了“十二五”期间风电发展的主要成果,“十二五”期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连续五年领跑全球,累计新增9800万千瓦,占同期全国新增装机总量的18%,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逐年提高。

然后梳理了当前风电发展的国内外形势,指出目前中国风电发展面临形势的挑战。其中明确提到,“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这一表述点出了当前中国风电发展的最主要矛盾。由于资源禀赋特点和早期“大基地”+“大电网”的开发思路,中国风电正在经历一个痛苦的转型期,“十三五”期间正是转型关键期,既要对当前的电力运行管理机制进行革新,又要改变传统的风电发展模式和路径,任务相当艰巨。

《规划》还提到,“经济性仍是制约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在世界各地,可再生能源的价格在持续下降,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的数据,在德国、英国等几个欧洲国家,陆上风电平均成本已低于(德国:81美元/兆瓦时vs.88美元/兆瓦时;英国85美元/兆瓦时vs.94美元/兆瓦时);在美国,陆上风电成本也已经与煤电相当。但在中国,陆上风电成本仍高于煤电,并且由于太阳能发电的崛起和价格急速下降,风电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优势也在变小。国家能源局曾向风电产业提出“硬性任务”,要求风电成本在未来5-10年内下降20%-25%。

发展重点向中东部和南方区域转移

随着“三北”区域弃风越演越烈,中国风电发展中心转移是必然的选择,国家能源局对全国风电的发展布局思路也发生根本转变。对比一下“十二五”规划,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仍是开发布局的首位,能源局划分了九个风电基地,分别制定了每个基地的发展规模和目标。在“十三五”规划中,能源局则划分了中东部与南方地区、“三北”地区、海上风电,再加上省间跨区外送规划,形成新的布局,这一次,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位于首位。

中东部与南部地区:鼓励加快发展

《规划》要求,“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并制定了该区域内各省(区、市)的规划目标,华东1650万千瓦,华中2570万千瓦,南方2780万千瓦;其中云南省作为风电富集区任务最重,规划指标达到1200万千瓦,江苏省规划了650万千瓦次之。并且,鼓励这些省(市、区)在确保消纳的前提下积极接收外送风电。

但该区域发展风电也有不小障碍,土地使用可能成为下一阶段大力发展的主要矛盾。本来,国内风电发展集中在“三北”区域存在该区域大部分地区土地辽阔、荒芜,人力成本较低的考虑;而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土地资源稀缺,风电场用地广,对周围水土、植被影响大,未来要加大这一区域的发展力度,必须保证前期工作细致、到位,选址科学、合理,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

“三北”地区:控制新增规模

虽然当前三北地区深陷弃风限电泥淖,但该区域毕竟是国内最重要的风电发展区域,“十三五”期间将重点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问题,但也没有大范围遏制该区域的新增规模,而是提出“风电占比较低、运行情况良好的省(区、市),有序新增风电开发和就地消纳规模”。而上述的省(区、市)主要就是指华北区域了,华北六个省(区、市)的规划目标达到5750万千瓦,河北和蒙西分别是1800万千瓦和1700万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划目标与上述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不一样,“三北”地区的规划指标是上限而非下限,即在风电利用小时数未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前,这些省(区、市)内风电的并网规模“不宜突破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海上风电:积极稳妥推进

国家能源局风电规划发展思路的转变在海上风电领域也有明显体现。对照“十二五”规划,“积极开拓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十三五”规划中对海上风电的表述是“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应该吸取“十二五”期间海上风电的发展经验和教训,表示绝不“催熟”这个产业。

“十三五”规划的重点省份为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四省,推动这几个省到2020年前开工规模达到百万千瓦以上,这算是非常保守的规划目标了。至于全国目标也只是“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并无强制完成的相关表述。

多项措施促消纳、治弃风

《规划》将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放在七项重点任务的首位,从电网结构规划、调峰潜力挖掘、调度运行优化等三个方面提出解决思路,大体上重新强调了当前各种促进消纳文件的主要措施和路径。其中在优化调度运行管理方面提出了“三北”各区域的重点措施,但结合当前整个电力市场的消纳情况,这些措施(很多已经在“三北”地区运行了相当一段时间)的实际效果仍然存疑。

此外,《规划》中还有一章节专门阐述了风电消纳利用的的创新发展方式,提出“开展省内风电高比例消纳示范”、“促进区域风电协同消纳”以及“创新价格及补贴机制”等想法。其中颇让人期待的是在“京津冀周边区域,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目标,开展区域风电协同消纳机制创新”,重点提到“研究建立灵活的风电跨省跨区交易阶段机制和辅助服务共享机制”,这正是当前风电发展最迫切的要求之一,但具体推进方案仍需研究和细化。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80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新增容量400万千瓦以上。按照陆上风电投资7800元/千瓦、海上风电投资16000元/千瓦测算,“十三五”期间风电建设总投资将达到7000亿元以上。但在目前基本的弃风限电问题没有明朗前景的情况下,这个行业对资本市场是否仍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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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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