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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为何难走?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12-0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电力改革这块上千亿元的利益版图重新分配,必将经历艰难而复杂的博弈。但若行政垄断被默许而继续存在,当他们和新技术、新渠道结合,售电侧的竞争性和公平性又将如何保障呢?

在国企改革、能源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能源领域央企混改正进一步加速。昨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六个配套文件。

 

电力改革一直是能源领域改革最被寄予希望的一个。对于电力改革的理想化期待,自然是实现调度独立、输配分开,放开发电、供电、售电环节,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从而实现发电厂商直供电,最终形成从定价到运行整体有效的电力市场。不过,“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之下,对于电力改革的所有期待就放在了售电侧改革。在本轮电力改革的征求意见稿中,曾经出现过“允许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后,自主向用户售电”的文字,但在今年3月发布的“电改9号文”中,此句已消失无踪,而对于售电主体又未有明确规定,于是,售电侧改革的焦点即集中到售电侧主体上来。

根据昨日下发的《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售电公司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这就意味着,包括国网在内,电网是明确了可以参与售电的。而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虽然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建立交易机构,但这个交易机构必须是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或者市场主体组建的会员制交易机构,而且对于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可以行使否决权的。也就是说,调度交易机构也变相得到了保留。

对于售电侧改革的关注之所以会集中到售电侧主体上来,正是因为其是否包括国网将大为影响竞争公平性。而此时已明确,国网在售电主体之内,可以参加竞争性售电业务,而且电力依然由电网统购统销,调度交易机构也变相得到了保留,这将为后续电改增加不确定因素。因为,物理性服务都是国网所有,民间资本即使参与也必须依赖国网,而且此次配套文件还确定了向民间资本放开的只有增量配电,那么,本就手握输配大权的国网旗下售电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等同于输配售一体,对民间资本而言几乎就是“吊打小学生”,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如何保证售电侧的公平性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同样的状况在电信改革中已经出现过,2013年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阿里、腾讯均在其列,舆论一片沸腾,纷纷讨论电信竞争是否即将来临。但由于他们不能自建电信网络,本来就要租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电信网络来提供服务,所以都无法和三大基础运营商竞争,声称会提供差异化服务也没有扑腾出什么水花,最后都在“互联网+”的号召下走向和三大基础运营商合作的道路。

目前,电网已经在主动布局,南方电网称将进一步研究与阿里巴巴、腾讯等知名电商合作卖电,建立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售电营销模式;国家电网5月曾对外宣布,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这两大领域,此前明确表示将积极推动旗下几个相关业务集团上市。

电力改革这块上千亿元的利益版图重新分配,必将经历艰难而复杂的博弈。但若行政垄断被默许而继续存在,当他们和新技术、新渠道结合,售电侧的竞争性和公平性又将如何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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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改 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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