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价格,是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面可以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行购置税优惠,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在缴纳购置税时可以享受一定标准的费用扣除和减免。另一方面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代替传统汽车,可在“以旧换新”上下功夫,对消费者“以旧换新”时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汽车购置税等税收优惠。
■赛迪智库产业政策研究所新能源汽车研究课题组(上接本报10月30日5版)
二、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还需多元化的政策支持
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的价格近乎超出同等水平传统汽车的1倍,在性能、安全性等方面与传统汽车相比不能体现出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当前的补贴水平还难以让消费者接纳新能源汽车。并且,从补贴资金的来源看,如果是依靠来源于工薪阶层的财政税收进行补贴,尤其是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就相当于是把大部分人的钱集中起来给少部分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这种补贴方式不合适长期使用。另一方面,价格还不是消费者是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决定因素。新能源汽车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是新生事物,从消费习惯和认识上来讲,很多人在短时间内是难以接纳新能源汽车的。虽然国家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从能源安全、节能环保及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角度考虑的,但作为普通消费者来讲,一般不会这样考虑。汽车性能、安全性、保养成本、驾驶成本、个人经济状况等都可能影响消费者的决策。以驾驶成本为例,如果不断攀升的油价是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那么如果跑同样里程充电或换电池的成本与加油的成本接近,消费者就不会选择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当前充电站的密度远不及加油站,高速路上的充电站更是寥寥无几,而夜里在家充电又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近年来频发的电动车充电起火事件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因此,新能源汽车远不及传统汽车方便。再如,当前我国居民必须为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积攒资本,在购买汽车方面难以一次性付出足够的资金。上述种种原因均可能影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需要在政策方面进行调控。
(二)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需要持续的资金方面的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前期研发一般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但以当前的市场推广情况看,回报周期会很长。虽然很多企业有热情,纷纷投巨资开发新能源汽车,甚至想对新能源汽车的整条产业链进行整合,以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但是,其产品的销售情况却不容乐观,导致企业后期研发跟进及市场推广会遇到资金困难,需要持续的资金供应为企业渡过难关做保障。如比亚迪自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以来,一直采取以传统汽车养新能源汽车的策略,但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不好,传统汽车也没有足够的资金进一步提升水平,导致比亚迪在开发新能源汽车新产品方面遇到困境。另一方面,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支持不能停留在整车制造企业层面,需要对新能源汽车整条产业链上的企业进行支持,以增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生产能力。从目前的政策看,享受减免税、补贴等政策优惠的企业大部分为整车制造企业,对于电控、电池、电机及其他零配件的生产研发企业来讲,现有政策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
(三)需要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
我国电动汽车研究起步较早,但是研究多集中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有实力的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相对较晚,电动汽车前期研发成果很多还保留在实验室,产业化不足。目前,我国缺乏有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政策,即使现在很多企业与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联合进行新能源汽车研发,但是受产权的影响,成果产业化效果依然不够明显,在电机、电池、电控及关键零配件方面尤为明显,需要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
三、健全和完善我国新能源汽车政策体系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相关企业的激励
一是对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财政补贴,可以直接提高其获利水平。我国2009年出台的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明确中央财政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补贴。但是,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商还没有享受到财政补贴资金。但从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分析,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规模与成本对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起到关键制约作用,只有关键零部件厂商提高生产能力与技术水平,才有可能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的生产规模,降低其成本,最终能让消费者接受,才能最终实现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因此,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初期,应该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生产环节给予财政补贴。
二是对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直接增加生产者的获利水平不同,税收优惠是通过降低生产者承担的税收负担,进而降低整个运营成本来间接提高获利水平。我国可以通过加速折旧、科研投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减免、亏损税前弥补等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对生产者的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其优点,税收优惠作为一种间接激励措施,企业想得到税收优惠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条件,这可以激励生产者改进技术条件,从而有助于实现企业的技术进步,实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税收优惠的政策实施要通过相关的立法程序,也能避免财政补贴可能产生的随意性。
(二)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激励
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发展必须依靠消费市场的扩张。我国私人汽车消费的潜在市场巨大,由于新能源汽车的价格与传统汽车相比较高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价格敏感的原因,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普遍持观望态度。因此,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价格,是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又一个关键因素。我国目前可以选择的主要政策措施有:
一是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我国已经出台了针对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政策,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也联合出台了对私人购买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试点政策,但是目前享受补贴的城市自 “十城千辆”工程启动以来,仅扩大至25个,距离全国范围还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国应根据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形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共担机制,通过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适当财政补贴,降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支付的实际价格,使新能源汽车在消费市场上获得与传统汽车基本一样的价格竞争力,增加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二是对私人购车给予税收优惠。除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的补贴以外,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一方面可以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行购置税优惠,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在缴纳购置税时可以享受一定标准的费用扣除和减免。另一方面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代替传统汽车,可在“以旧换新”上下功夫,对消费者“以旧换新”时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汽车购置税等税收优惠。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购车选择,增加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三是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行特别金融服务。金融支持在促进新兴产业振兴中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可以通过发展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汽车金融业务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例如: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推进消费信贷公司汽车信贷业务试点,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优惠金融服务;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担保、抵押、违约处置、汽车融资租赁、购车储蓄等业务,推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给予购买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一定的利率优惠等金融支持。这些金融服务可以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便利,减少金融风险,也有助于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三)探索促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是以促进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的税收制度。绿色税收制度要求对引起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征税,以补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失。我国从以下两个方面尝试改进税收制度,改进人们消费行为的选择。
一是建立汽车环境税制度。建立汽车环境税制度,可以实现利用税收手段对汽车使用过程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调节。开征汽车环境税,配合车辆购置税等税种,使消费传统内燃汽车的消费者承担较重的税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则可以享受轻税或者免税待遇。汽车税收负担的变化会促进消费者改变消费理念,从而增加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二是改革汽车消费税制度。目前,现行的汽车消费税没有划分汽车的燃料类型,只是根据汽车的排量征收,没有体现税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结构调整意图。因此,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府可以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阶段以及未来的市场潜力等因素,对汽车消费税的税目按照燃料类型与排量两个标准重新设置,体现新能源汽车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支持与鼓励的倾向。
总之,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应该是在正确的战略规划引导和部署下,加大对前沿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把政府创新政策的着力点聚焦到研发的前端和推广应用、市场培育、企业扶持和配套服务体系上,充分利用好国家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强化对产业发展的引导,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创造良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