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本次合作分为中试和生产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中试和市场推广阶段,时间限定为自本次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年半内。第二阶段为生产、销售阶段。在中试试验阶段性成果取得2项以上,且产业化应用预期达产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时,启动第二阶段的项目公司组建活动。
公告称,公司与沈同德教授团队的合作关系的确立,是公司产学研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合理创新,在为公司发展提供理论技术指导与智力支撑的同时也有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对公司未来在新材料领域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如相关技术产品研发和项目进展顺利,日后有望为公司经营业绩创造更大的上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