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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储能系统安全强化对策

作者:胡不斐 来源:储能100人 发布时间:2019-06-14 浏览:

一、储能电站安全强化对策

此次对策是针对储能装置的特点,为了确保安全,以国外基准和事故调查结果为基础综合而成。

为预防火灾改善安全基准和管理制度;

为应对火灾和将损失最小化准备消防基准;

通过政府和业界协同合作,对目前的设备实施安全措施。

1、储能电站安全制度改善

(1)强化制造、安装、运营等全周期安全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2)将消防设施指定为义务化的特定消防对象,做到火灾发生时损失最小化;

(3)优化储能系统管理流程,以便在安装标准修订之前立即恢复新订单。

Ⅰ、安全制度改善方向;

反映事故调查结果,在“产品-安装-运营”等前期周期中改善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强化火灾预防力量。

计划制定专门针对ESS的消防标准,火灾应对标准运营程序等,构筑迅速应对火灾和受害最小化的制度基础。

Ⅱ、KS、KC团体标准:大幅强化产品及系统层面的安全管理。

(KC认证强化)将储能系统用大容量电池及PCS作为安全管理义务对象,强化对储能装置主要构成品的安全管理。

从今年8月开始,电池系统将通过安全认证*来预防生产工序上的缺陷,电池系统计划按照安全确认品种来进行管理。

另外,作为现行安全确认对象,PCS到今年年底将安全确认容量范围提高到1MW,并决定到2021年为止将安全确认容量扩大到2MW(现行100千瓦)。

*(安全认证))产品试验+工厂审查,(安全确认)产品试验。

(KS标准制定)以国际电工委员会讨论中的国际标准为基础,在世界上首次对储能整体系统*进行了修改,并于5月31日发布了KS标准。

*①电,②器械,③爆炸,④电磁场,⑤火灾,⑥温度,⑦化学,⑧非正常运转,⑨环境

利用通过此次实证试验确保的各种数据,在今后储能领域国际标准提案等标准化讨论中将发挥先导作用。

(采用团体标准))电气产业振兴会,智能电网协会,电池产业协会和相关业界等民间自发合作,将电池系统保护装置性能事项*,ESS综合管理标准**等添加到今年的团体标准中,与高效认证、保险等连接,确保实效性。

* 直流接触器(MC) 耐久性,保险丝动作特性等;

** BMS、EMS、PMS间的通信规章,电池、PCS间的保护装置启动程序等。

Ⅲ、储能系统设置基准强化:屋内安装条件强化,电保护装置义务化等。

(准备按安装地点划分的标准) 修改储能系统安装标准,规定室内设所的容量限制在600kWh*,屋外安装时另行安装在专用建筑内,以提高安全性。

*屋内设置总容量限制为600kWh,比美国标准(总容量限制为600kWh,UL认证时可追加安装)更严格,室外则适用美国标准的水平(距离1.5m等)。

(安全装置及环境管理)漏电断路装置,过电压保护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等电气冲击保护装置的设置义务化。

计划设定标准:禁止在电池充满后继续充电,电池室温度、湿度和粉尘管理要在制造者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管理。

(增强监控功能)如果检测到异常信号(过电压、过电流,漏电,温度升高等)需通知管理员并紧急停止系统。

发生事故后,为了能够顺利查明事故原因,必须将储能系统操作记录,如电池状态(电压,电流,温度等)保存在在安全的地方。

Ⅳ、管理制度改编:强化法定检查,新设不定期维修强制条款。

缩短储能设备的法定检查周期,从现行周期4年变为1—2年。

电气安全公司及相关公司应进行联合检查,以提高效率。

计划通过新设与安全相关的设备不定期维修强制条款*,在安装后的运营阶段持续确保安全性。

*ESS变更工程许可申报兑现由现行的电池和PCS更换扩大至系统设施变更等(未申报者处1千万韩元罚款或1年以下拘役)。

另外,考虑到安装环境、设备老化,计划引入安全等级制,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管理(2019年研究后,2020年上半年试行)。

Ⅴ、设定消防基准:制定特定消防对象设定火灾安全基准

被指定的特定消防对象需义务安装灭火器、警报设施等消防设备。今年9月将制定专门的火灾安全标准。

(火灾应对强化)采用最佳消防药剂方案,2019年下半年制定专门的储能电站标准化火灾应对程序。强化消防应对能力,使火势尽早被扑灭。

2、目前储能电站的安全措施及再启动方案

所有工作场所都应用通用安全措施,例如电防护和紧急停电设备。

对于处于停滞状态的储能装置,待安装防火墙等措施后再启动。公共设施需根据消防厅的特别调查结果另外采取措施。

安全措施内容及再启动方案


Ⅰ、安全措施方向

关于现有工厂的安全措施,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委员会*(5.17成立)建议采取符合各工厂特性的措施事项,政府以这些建议为基础,通过下列方式实行。

*ESS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事故调查委员会的一部分委员和电气、消防、建筑方面的专家组成5月17日通过会议讨论了针对不同设施的安全措施;

(1)共同安全措施*

要求所有储能营业场所安装电气保护装置,紧急停止装置,各电站电池充满电后禁止持续充电,并严格管理营业场所温度、湿度、灰尘等环境因素。

*共同安全措施以电池、EPC厂家为中心自我控制(2018年12月施行);

(2)追加安全措施

针对运作中断的储能系统屋内的设施,除了共同安全措施外,还要追加设置防火墙,确保间隔距离后重新启动(避难设施3米,其他设备1.5米)等措施。

(3)消防特别调查

在停止运行的工厂中,消防厅认为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储能设施*,为确保国民安全,将实施消防特别调查,并根据结果采取必要措施。

* 商场、酒店、体育馆、医院、教育机构等

Ⅱ、安全措施费用

关于实施上述安全措施所需要的费用

共同安全措施是为了加强各工厂储能设备的安全,所有者和业界都要负担费用,目前业界已经自行采取措施。

防火墙安装等追加安全措施是为了防止室内安装的储能设备发生火灾时发生人员伤亡,政府计划提供费用的日常支援。

另外,消防特别调查的后续费用将根据调查结果来决定,计划由利益相关方协商分担费用的方案。此外,政府还制定了储能设施回收再利用方案。

Ⅲ、履行安全措施修检及中断运营工厂的补偿

为确认上述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工业部计划由电力安全公司等组成储能安全措施履行检查组,指导和检查各工厂履行事项。

另外,根据政府暂时停止运转的指令,对于主动中断储能设备运转的储能电站(用于需求侧管理),与韩国电力公司协商后将有一定的电费折扣优惠延期,对可再生能源并网用的储能电站则追加可再生能源供应认证书(REC)的附加价值。

三、储能产业竞争力强化

1、推动韩国储能产业竞争优势

以此次火灾事故为契机,弥补我们ESS产业生态界的弱点,进一步强化长处,健全储能生态,提高综合竞争力。

电池。持续维持世界最高水准的技术实力,推进火灾危险性低、能源密度高的电池的开发和普及。

PCS。提高储能变流器系统连接时的稳定性,通过功能追加等保障储能电站的日常运营。

系统集成。根据储能系统KS标准,保障现场安装和运营的标准化,加强对中小企业进行培训。

建立完善储能行业协会*。从整体的角度,推动建立协会沟通平台**,以使电池、PCS、系统集成等泛储能行业意见能够充分反应。

*(主要功能)收集电池、PCS、系统集成等各领域的意见,制定储能产业统计,制定标准方案,提出制度改善建议及调查海外案例等。

**各电力领域合作团体制定储能作业手册,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2、分阶段目标

以确保储能系统稳定性为前提,为恢复韩国储能产业因火灾事件而萎缩的成长活力提供短期刺激,并将继续支持新领域的需求创造。

考虑火灾事件后储能装置中断时间,将可再生能源供应证书(REC)*加权值延长6个月。

*太阳能并网:从现行的“2019年底5.0,2020年开始4.0”延长至“2020年6月底5.0,2020年7月开始4.0”。

风电并网:从现行的“2019年底4.5,2020年开始4.0”延长至“2020年6月底4.5,2020年7月开始4.0”。

在储能安装标准修改完成前(预计8月末),对于业界对新订单延迟的忧虑,6月中旬在“使用前检查”标准中优先反映储能系统安装标准修订事项,从而防止新订单出现差错。

新设储能系统夜间发电制度。由韩国电力公司2019年10月推进试点项目。

扩大储能系统高效能源机器认证,以缓解由新安全制度带来的财务负担。对获得高效能源机器认证的储能电站,减免3%的所得税(中型企业5%,小微企业10%)。

扩充试验仪器,制定现场检测相关标准,并推动相关计划的修订,从而扩大高效能源机器认证的范围(2019年下半年完成)。

火灾发生以后,为了缓解保险金上涨* 带来的行业负担,通过团体保险开发等,同时进行保险承兑和保险补助。

从中长期来看,积极推进家庭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型业态。同时,大力开发梯次利用,以创造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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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储能电站安全 储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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