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5月22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储能产业,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不过,这并非广东省对新型储能投注热情的开始,而是延续。在“世界工厂”广东,针对新型储能产业的密集调研和对外招商已从2023年初全面铺开。
“今年以来,从省到市再到县一级政府,无论大会、小会,多少都提及储能,很多时候还是脱稿讲。”一位长期从事储能业务的业内人士告诉eo。
储能,是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根据2023年3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预计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与广东一样,倚重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还有不少地方,包括锂电产业基础较好的江苏、福建,“后起之秀”川渝、云南、湖南,以及江西、青海等资源富集地。
火热的招商引资最终还是要直面能源系统真实需求和经济社会可承受力的检验。一位电力规划研究者指出,储能发展节奏应与能源系统规划配套,和需求以及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相匹配。
在上游材料价格下降,电力市场不断完善,各地产业政策的加持下,储能的“跑道”正在变得更加平坦,但要跑到保障能源安全这一“终点”,尚有距离。
1、锚定储能
2023年农历新春开工第一天的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仿佛把广东拉回到了40年前。
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在会上说,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广东如何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我们要知重负重、砥砺前行”。
“要拿出改革开放之初的拼劲、闯劲,积极开展驻点招商、靶向招商,掀起新一轮的‘大招商、招大商’的热潮。”广东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越华在前述招商推介会上说。
202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分年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
作为制造业“新星”之一,储能行业早在广东布局。根据相关机构梳理的市值过百亿锂电池产业链企业,从总部所在地看,目前广东省拥有36家上市企业,约占全国总数的28%,数量位居第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曲晓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广东储能电池出货量全国领先,储能变流器占全国四成市场份额,整体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在许多细分领域已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拥有比亚迪、欣旺达、亿纬锂能、德方纳米、贝特瑞、易事特、南网科技、邦普科技等一批储能龙头企业。
但随着头部企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广东并不是唯一选择。
2022年下半年到2023年初,碳酸锂价格“腰斩”,上游材料对锂电产能的制约明显减弱,储能和电动汽车需求增长,行业进入扩产高峰期,投资金额动辄突破百亿。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在湖北荆门、云南曲靖和玉溪、四川成都、辽宁沈阳等地扩产电池,投资额合计超过700亿元。
正因此,各地也迎来了招商的好时机。从全国范围看,江苏、福建、湖北、云南、四川、江西等地都在争做“锂电第一省”。
除了在招商引资方案中着重提及发展储能,制定储能发展专项规划外,近两年来,一些省市政府“一把手”频繁调研、会见储能电池企业代表。2021-2022年,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先后会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2022年8月,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崔永辉调研本地企业海辰储能锂电研发及智能制造二期项目;2023年4月,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调研本地电池企业蜂巢能源。
避免本地成长起来的企业“产线外流”,同时吸引外地企业落地,是各地招商引资的重点。在一些企业看来,除税收、用地优惠政策外,用能保障和龙头企业的牵引作用也是考量因素。湖南省人大代表、长远锂科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柳泉在2023年湖南省两会期间带来的《关于推动湖南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建议》提到,建议加强省级统筹,确保电力供应稳定;支持省属国企在新兴战略产业中发展、重视储能领域投资。
联接国内外市场,是各地招商的另一重要目标。2023年4月9日,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项目在上海签约,走出了外资储能产线落地第一步。
2、“新招商”竞速
2023年3月到5月间,广东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会议也多次提及。
4月25日上午广东省委财经委会议指出,要增强抢占新型储能产业制高点的紧迫感,发挥广东储能产业基础较好、龙头企业实力较强、科技成果储备相对丰富等优势,乘势而上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
3月15日和4月3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简称4号文)、《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制造强省〔2023〕24号)(简称24号文),分别明确了发展目标、产业布局、技术和产品重点等。5月3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给新型储能产业化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的专项资金支持。
与改革开放初期“引进来”的思路不同,广东此次更加重视鼓励企业“走出去”。4号文提出,鼓励储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顺应欧洲、北美、东南亚、非洲等市场用能需求,提升“家用光伏+储能”、便携式储能产品设计兼容性和经济性,持续扩大国际市场贸易份额。积极拓展储能产品在海外数据中心备用、特种车辆移动储能等细分领域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团出海,推动广东储能产品、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走出去,形成“广东总部+海外基地+全球网络”的经营格局。
按照24号文的规划,广东省各重点地市有着自己的“分工”,新型储能材料、正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解液、储能电池和储能系统等分别聚集在不同地市区域,引导技术和产品各环节均衡发展,避免产能过剩、恶性竞争。
支持措施除了传统的税收、租金减免和投资奖励外,“双碳”背景下的“新招商”,能耗指标的安排成为重点之一。根据24号文,能耗指标由省统筹,鼓励各地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优先向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倾斜,并为储能项目在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审批上开设“绿色通道”。
此外,在4月举办的广东梅州招商推介会五华县储能产业专场上,梅州市五华县县委书记朱少辉特别提到,由于储能是一个新产业,将聘请一批在储能领域有研究、有造诣资深专家,把脉定向,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为保障制造业用能,同时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在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形势偏紧的情况下,广东也开始吸引大型综合能源集团加大在粤投资。2023年5月10日上午,黄坤明在广州会见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希望国家能源集团加快建设在粤清洁高效能源项目,持续强化对广东能源的保供稳价,同时投资布局更多海上风电、新型储能等产业项目。
梅州作为广东省内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重点地市之一,在市、县层面开出了诸多优惠条件,比如给予固定资产投资奖、厂房租赁优惠等。据介绍,五华县对企业约定如期或提前完成建设或投产的项目,经审核给予企业报建工程造价2%的奖励资金。
“我们将用真金白银、真心实意的政策,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发展。”朱少辉在招商会上说。
相对梅州,储能产业发展基础更好的惠州市也在动作。
2019年,惠州市在政府机构改革时就专门成立了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负责推动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2022年,该市新能源电池产业产值866.7亿元,同比增长22.19%。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储能电池项目产能合计64.4GWh,在建和拟建项目产能合计26.9GWh。
梯度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达1800亿元,电池产能超100GWh,并在2030年实现储能产值3500亿元,电池产能200GWh,是2023年4月6日惠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座谈会提出的目标。
3、雄心与现实
大力招商引资、支持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外,“创新开展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也是支持储能产业发展的一大重点。
2022年公布的《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目标为200万千瓦。在新型储能产业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后,4号文将目标提高到300万,2027年要达到400万千瓦。
企业热情高涨的程度则远远超过政府的规划。列入《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的新型储能项目已有795万千瓦,大部分都是百兆瓦以上规模较大的项目,加上未纳入其中但已向地方政府备案的项目,潜在的新型储能项目规模将远超规划目标。
《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中的新型储能项目
数据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注:原表中新型储能项目包含抽水蓄能,此处未列入
《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中的新型储能项目
数据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注:原表中新型储能项目包含抽水蓄能,此处未列入
不过,备案并不意味着项目必然落地,很多投资者还在观望,期待广东能够出台更多实质性的支持政策,为新型储能电站找到可行的商业模式。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是71万千瓦。从中电联发布的《2022 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来看,在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增和累计建设规模上,广东均未进入前十,但电站利用水平排行靠前,如平均运行系数和平均利用系数两项指标广东均为第一。
广东这71万千瓦储能装机中,有超过40万千瓦是与火电联合调频的储能电站,其余是大量分布在珠三角地区的用户侧储能和若干近几年建成的电网侧储能项目。
由于调频市场收益可观,广东的火储联调项目在2018年到2020年之间发展迅速,在当时形成了全国最大的储能调频市场。2020年调频市场规则修订后,调频收益缩减,新增的火储联调项目随之减少。
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五市用户峰谷电价差较大、用电量大的企业多,因此和江苏、北京、浙江等地一起被视为用户侧储能投资回报较好的区域。广东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格公示信息显示,2023年220kV及以上大工业用户峰谷价差在每度电0.85元—0.88元之间,位于全国前列。
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区出台了要求新能源配置储能的政策,广东则是少数未出台类似政策的地方。在有这样政策的地区,独立共享储能可以获得新能源企业支付的容量租赁费,这是目前许多大型储能电站重要的保底收入。
不过,4号文中已提出,探索在阳江、湛江、肇庆、韶关、梅州等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电力外送困难的地区,按一定比例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项目,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
据eo了解,广东省能源局已经就配储政策征求过相关企业意见,拟要求部分地市和部分类型的新能源场站配套储能电站,不过目前这一政策尚未出台。
已有企业主动行动。在广东梅州招商推介会五华县储能产业专场上,南网储能公司就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国华投资广东分公司等4家储能上下游企业签订了《五华新能源共享储能项目租赁协议》。
支持这一政策的从业者认为,随着新能源规模不断增长,新能源有义务承担一定的调节责任。但广东也要探索出合适的盈利模式,保证投运后能发挥实际作用,如果没有盈利模式,结果肯定是配而不用,会产生一些质量水平较低的工程项目,“一定要有配套政策,否则要求强配,之后又不去管它,还不如不配”。
业内人士分析,广东一直不出台配储政策,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担心增加新能源企业的负担,二是广东省本身有较多抽水蓄能、气电,与其他很多省相比调节资源相对丰富。
不过在电力调度机构人士看来,广东省对新型储能这样的调节性资源的需求极为迫切。现有抽水蓄能、气电等发挥了重要的调节性作用,但随着新能源的井喷式发展,系统低谷期的调峰、调压矛盾突出,灵活性调节资源不足。
而对于这种调节压力的来源,多位从业者都指向海上风电。
《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十四五”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据调度从业者介绍,海上风电机组出力波动幅度很大,“寒潮到来时,整体出力从零飙升到1000万千瓦,可能只要不到一个小时”。此外,海上风电通常在晚间大发,此时负荷低,调峰压力较大,因此需要配置储能发挥一定的能量时移作用。
还有广东的电力行业人士表示,目前广东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水平相对高,如果后续政策要求配储,海上风电还是有较强的成本消化能力。
在现有政策下,广东新型储能电站的收益渠道将主要来自电力市场。2022年7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区域电能量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均在持续完善中。2023年3月,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了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和跨省备用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实施细则,独立储能电站可参与到区域调频和备用市场交易中。
2023年3月,广东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了独立储能(电网侧储能)参与中长期和现货电能量交易的方式。目前,储能电站参与现货市场的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
4、待回答的问题
对于储能项目的落地,广东并未将目光局限于省内。根据4号文要求,对于国际市场,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对于国内市场,要支持新型储能企业积极参与西藏、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等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电源侧新型储能电站建设。
国际市场上,储能的商业模式相对清晰,如在高电价地区推广户用储能帮助用户节约电费,在成熟的电力市场中通过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交易获利,在电网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建设微网储能解决局部的用电需求。在广东,比亚迪、华为等企业储能业务板块都主要面向海外。2021年,华为成功签约全球最大储能项目、全球最大离网储能项目——沙特红海新城项目(1300MWh)。
国内市场则正在逐渐打开局面,《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的先后出台,肯定了储能技术对于电力系统的重要性,并赋予其参与电力市场的独立主体地位。根据国家能源局披露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
新型储能增速迅猛的区域通常也是新能源大省。《2022 年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新增投运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分布在 24个省(市、自治区),排名前十的省(市、自治区)依次是:宁夏、山东、内蒙古、河北、新疆、辽宁、甘肃、青海、湖南、浙江,其中前2省新增总能量均超过 1GWh。
不过,各地对商业模式的探索尚未完成,随着越来越多省区推出支持政策,业内人士逐渐发现,关于新型储能商业模式的诸多细节还尚未厘清。
对于因新能源配储政策而诞生的共享储能租赁,有从业者感到疑惑:到底租的是什么?租赁本意是一种使用权的让渡,但随着政策的出台,新能源企业很快发现,在很多省区,储能电站的租赁与使用并无直接关系,新能源企业在全省范围内租赁储能电站均可满足配储的政策要求,这可能会出现新能源场站和储能电站在物理上没有关联的局面。同时,储能电站出租容量后参与电力市场的各项收益,与承租方也没有关系。随着共享储能电站数量不断增多,也有投资方提出了电力市场收益共享的思路,但目前尚未见到落地案例。
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上,目前各省级电力市场也有不同的规则。据eo了解,被讨论较多的是储能电站各项收益能否以及如何叠加的问题。例如,在山东,储能电站将容量租赁给新能源企业后,仍可以全容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并获取容量补偿。而在甘肃,如果储能电站已经将全部或者部分容量租赁给新能源企业,但已出租的部分不能获得调峰容量市场收益。再比如,对于调频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甘肃允许所有市场主体同时参加,山东则规定储能电站提供调频服务时不能参与电能量市场。
对于目前的局面,有业内人士评价:“还没有哪个省探索出特别理想的模式。”但总体来看,对于独立储能电站,大部分已出台支持政策的省区都给出了向新能源企业出租容量和参与电力市场两条道路。
面对高涨的储能投资热情,有从事电力规划的从业者呼吁,储能的投资建设要找准定位,根据定位合理设计和布局。
据广东电力规划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储能在广东有较多应用场景,包括为新能源增加“日内小时级”的电量“时移”调节能力,向负荷中心提供“日内小时级”顶峰支撑,参与系统调频,完善综合防灾抗灾体系,为负荷聚合商提供需求侧响应调节,提供快速功率支撑增强系统稳定性等。储能电站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要从电力系统的实际需求出发,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明确储能电站在系统中的定位以及电力市场中的定位,分析储能电站发挥的调节作用,参与的辅助服务类型等,合理设计站点位置、建设规模、接入系统方案等,不必盲目备案或者扩大建设规模。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的通知》,通知表示,以满足电力系统调节需求为导向,重点在新能源富集送出区域和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建设,并明确表态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量不宜远距离输送,宜分层、分区接入电网,就地满足电力系统调节需求。
上述人士认为,从整个电力系统出发来看,储能是众多灵活性调节资源的一种,抽蓄、气电、需求响应和火电灵活性改造等都是灵活性调节资源,相互之间既有功能上的互补协调,也存在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竞争。这就要求新型储能技术既要性能出色,还要有成本优势,“新型储能的竞争对手还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