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4月1日第一次降电价后,7月1日起,黑龙江牡丹江供电公司供区内17万余户一般工商业用户开始享受第二次电价降价调整,两次降价预计全年将为用户节省电费2600余万元。
从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6分。调整后,1千伏以下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7165元。4月1日第一次降价的幅度为每千瓦时降低2.08分。
牡丹江供电公司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电价调整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及时将电价政策红利传导给终端用户。在电价政策执行方面,该公司实行部分销售领域一般工商业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用电情况和用电需求灵活选择电价政策。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可在按容量计费和按需量计费之间自主选择,减容或暂停用户容量不足315千伏安,可执行相应类别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