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双碳目标>分布式电源 返回

深圳工商业电价2019首降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深圳供电 发布时间:2019-05-02 浏览:

关于深圳市工商业调价的通告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规定,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决定将省级电网企业因增值税税率调整产生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广东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4月印发了《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13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已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深圳市各类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度电价及其输配电价均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44分(含税)。

二、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即2019年4月1日起的实际用电统一按调整后的电价执行。

三、对于2019年4月存在应执行调整后的电价,但因电价文件下发不及时导致已按原电价执行的用户,将根据本次电价文件要求在5月抄表计费时进行退补。对于存在电量跨2019年4月1日的用户(如单月抄表客户,5月抄表电量含3、4月用电量)涉及新旧电价变更的,采用按天折算方式计算对应的电量电费。

四、深圳市用户调价后的销售电价标准、输配电标准见附件1、2。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工商业电价价目表

附件2:深圳市输配电价目表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四月

分享到:

关键字:电价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