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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酝酿售电业务放开 新电改触及最敏感区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4-12-0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和进展一直牵动着各方的神经。

 

在11月初,国家发改委公布在深圳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后,电改又将迎来新的试点。12月4日,一位国家能源局官员对经济观察报透露,继对国家电网输配电价进行成本核算之外,国家能源局正在考虑对本次电改的核心内容——“售电侧改革”进行试点。“售电侧改革”的核心是售电业务放开,如果试点启动,这将是国内首度对售电领域市场进行变革,也意味着电网统购统销的模式正在逐渐破冰。

 

上述能源局官员并未透露售电侧改革将在哪里试点,如何试点,仅表示“一切都在考虑之中”。

 

原国家电力公司战略研究与规划部主任姜绍俊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新的售电市场的试点可能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将报装受理、供电方案制定、工程施工作业、验收接电、签订供售协议、抄核收、事故报修等业务,从供电公司分离出来,成立机构,或独立或留在供电公司独立核算;二是只将售电业务的抄核收业务及报修业务分离;三是允许社会资本设立电力分销机构。

 

电改新方案的最大亮点。据接近方案的人士透露,新方案将不涉及“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的相关内容,上报的方案在旧版本的基础上删除了多条内容,但主要方案内容仍旧围绕“四放开一独立”来进行布局,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和交易平台相对独立。

 

据悉,新电改方案11月底已经上报相关部门,本月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大。目前新电改方案释放出来的唯一消息,是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及试点方案,这被认为是拉开了新一轮电改的序幕。

 

然而,一位接近国家能源局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上述输配电价试点文件的出台,不单是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的标志,而是释放了新电改方案深层次上的最强信号:售电侧放开。

 

“售电业务放开是此轮改革的重要环节,所谓售电,在地区供电系统中大体上是营业报装那一部分,会涉及配电网10千伏及以下,所以放开售电就意味着这一部分进入市场,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姜绍俊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作为本轮电改方案的起草方,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曾就售电侧改革做过相关课题研究,作为此次售电侧改革的理论支撑。

 

根据上述相关课题建议,售电公司将从政策性和竞争性两个层面分别进行组建,并要求售电公司的数量必须满足竞争的需要等。

 

除上述课题外,此前也有课题建议称,目前最小的改革方式是成立国家层面的独立于电网的购售电服务公司。该购售电服务公司将承担现有电网公司全部营销业务,包括抄表、收费、合同、结算、用电信息、节能服务、低压故障排除、清洁能源补贴支付等,同步公布全部初始输配电价。

 

同时,成立购售电服务公司之后,将有一段过渡期,过渡期内发电上网电价、用户目录电价、发用电购售结算关系“三不动”,然后下一步是分区域搭建现货市场,同时分省放开用户,并设立最低标准和时间表,成立市场性的购售电公司。

 

不过,这一方案在此轮电改讨论中被认为“过于理想”,这也从侧面说明本轮电改或将从“试点”入手的谨慎态度,售电侧改革也将沿袭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模式,从试点开始,逐步放开售电业务。

 

“从目前坊间透露的方案内容来看,售电侧改革是售电放开,但售电放开不等于网售分离,前者可以是配售一体,也可以是输配一体,后者则是输配一体的格局下将售电业务剥离。”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行业专家表示,售电侧改革就是要剥离电网购售电职能,倒逼形成独立输配电价,从而实现售电市场的开放,形成多元化的售电竞争主体。

 

而这,也是在本轮电改“输配不分家”的格局下售电放开的路径,即本轮售电侧改革的核心为“网售分离”。

 

“售电侧改革的实质就是实现售电环节的市场化,放开输配电通道、放开售电业务、放开电量计划、放开电价核定。”一位电力央企内部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就要求电力用户具有向不同的市场主体购电的选择权,电力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向不同的用户卖电,电能买卖双方自行决定电量、电价,电网公司为买卖双方开放电能交易的物理通道,市场上拥有可供选择的多家专业化售电公司,为用户购电提供服务,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而这也是本轮电改的目标。”“不论何种方式,最终消费者的电费负担不应加重,这些独立出来的机构或公司均应接受政府的监管。”姜绍俊表示。

 

对此,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也表示,目前这一轮电改已经启动了输配电价的改革试点,如果售电试点启动,将是比较大的动作,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期待新电改方案尽快出台。

 

电改历程

 

1978-1985年

 

推行“集资办电”,可使用银行贷款,改变了过去电力建设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的做法。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

 

1987-1998年

 

电力行业“政企分开”,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承接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600068,股吧)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2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决定启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3年3月

 

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3年7月

 

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电价被划分为上网、输电、配电和终端销售电价

 

2004年3月

 

电监会和发改委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

 

2007年4月

 

国务院转发《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针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2009年10月

 

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2010年

 

中央多部委叫停地方“直购电”试点

 

2011年9月

 

由两大电网公司剥离的辅业与4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形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标志着中国历时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终于迈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重要步骤

 

2012年4月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首次表态,“应坚持现有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格局”

 

2014年上半年

 

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重启“直购电”试点

 

2014年11月

 

深圳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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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体制改革 售电业务放开 储能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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