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应对美国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上,国内几大光伏企业一致表示,积蓄产能的主要目的不是向美国倾销,而是为中国光伏市场的爆发做准备。
然而,据记者了解,虽然标杆电价的出台使得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已然启动,却并未出现大规模发展迹象,反而是各种问题频出,争议不断。
不过,在进入 2011 年的最后一个月时,诸多利好消息传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目标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翻番,发电配额制也将于 2012 年年初实施。
最近,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多位专家表示,种种政策显示,2012 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将会持续不错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发电市场将会有较大突破,但规范发展仍将是今年的关键词。
规范市场仍是关键
2011 年 12 月 15 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到 2015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 4.8 亿吨标准煤,相比2010 年增加 2.2 亿吨。其中风电将达 1 亿千瓦,年发电量 1900 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 1500 万
千瓦,年发电量 200 亿千瓦时。
按照该目标计算“,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仍将快速增长,其中太阳能年均增长 300 万千瓦,发展势头不减。
由于受国际形势影响,我国太阳能产业目前形势并不乐观,但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今年下半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来看,其中受益最大的就是太阳能发电“,因此不是‘悲观’和‘乐观’的问题,而是政策支持力度表现得特别明显,市场肯定会大发展。”
但是,该规划中风电年均增量却低于 2010年的 18.9 吉瓦。
孟宪淦表示,这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风电装机已经达到较大规模,考虑到电网的消纳、输送、财政支撑能力,必须有序发展。
我国目前的风电装机已经大大超过 2008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目标,电网没有做好消纳准备也成为“弃风”现象的原因之一。
近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评价称,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太快“,有些心惊肉跳”,“十二五”期间将加强风电行业管理,狠抓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提高风电技术和质量要求,保证风电开发有序进行。
孟宪淦表示,“弃电”、“弃风”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制度不完善。为避免这种杂乱无章的发展局面,未来应一方面规范市场,一方面完善政策,同时要求相关的电网企业积极参与。
中国社科院能源经济中心主任史丹则认为,虽然发展过快导致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积累了一些问题,但 2012 年的发展势头还会继续保持,未来将进入一个追求质量和效果的发展阶段。
据此估计,我国今年还会密集出台一系列行业标准和规范。配额制承载厚望随着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公布,有消息称,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可能在2012 年初实施。
该制度以立法为基础,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作出强制性规定,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此举可保证可再生能源市场开发。
孟宪淦指出,配额制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落实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目标时,必须将发电量分解、落实。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认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体制和机制改革,应与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电网运行机制改革、电网调度方式改革、用电负荷管理等工作协调,否则风能、太阳能并网接近饱和,无法再发展。他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正配合其他部门进行配额制研究。
但是,配额制具体实施难度较大,目前尚无明确方案。《中国科学报》记者在向国家发改委相关专家求证具体分解方案时,得到的答复是“还不能透露”。
据孟宪淦介绍,过去曾有方案提出,国网 6%左右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南方电网 3%,蒙西电网 15%。在此基础之上鼓励收购,同时允许配额交易,通过市场杠杆调节企业积极性。
电价附加支持市场回弹
另一则利好消息是,自今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 4厘/度上调为8厘/度。
据悉,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速保持在 50%左右,最近 3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一直入不敷出。2010 年征收的 100 亿元资金仅能满足国内企业 70%的补贴需求,缺口 20 亿元;2011 年,缺口达 100 亿元。另外,该资金半年后才能兑现,使得风电场和光伏发电企业紧绷的资金链难以缓解。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业内人士认为,8厘/度的价格仍然不够,今年新能源的补贴需求将继续加大。目前有说法称,到 2015 年有可能提高到 1 分 / 度。
“电价附加的上涨对于可再生能源产业产生的潜在影响有限,主要还是起政策导向的作用,表明国家仍会大力支持这个行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国际市场萎靡,中国光伏企业目前正急切地期盼开拓国内市场,以降低国际经济形势不景气的影响。电价附加的上涨还是会增强中国光伏产业的信心,致力于开发本土市场。
在现行的电力体制下,我国电网企业的收入来自收购价格与销售价格环节之间的“价差”。而可再生能源正好相反———收的比卖的贵。孟宪淦认为,电网企业应收“过路费”,通过经济手段提高积极性。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上涨正是为打开国内市场提供了财政支持。
史丹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的压力可能会激发一些地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动力。随着国内市场的开发“,我国光伏企业今年会有回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