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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实施自然能源发电收购制度

作者: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2-07-1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从7月1日起,日本开始实施中长期能源政策之一的《自然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并计划于8月敲定福岛核事故后的能源政策大纲。
 
  《自然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主要内容,涉及太阳能、风力、地热、中小型水力发电和处理废料产生的生物能源等5个领域。新制度规定,今后10年至20年期间,电力公司有义务对上述5领域产生的电力按固定价格收购。收购价格根据发电的种类和发电站的规模而定,即通过不同发电所需平均费用产生的利润计算出来。
 
  该制度规定,太阳能发电的收购价格为42日元/千瓦时;风力发电的收购价格为23.1日元/千瓦时至57.75日元/千瓦时;地热发电的收购价格为27.3日元/千瓦时至42日元/千瓦时。据日本经济产业省计算,在今年7月份之前每月支付7000日元电费的家庭,7月以后要多缴电费87日元。
 
  目前,日本主要依靠核能和火力发电,自然能源发电量约占日本国内发电量的10%,主要是水力发电。风力和太阳能发电仅占0.2%至0.4%。日本政府测算,到2030年核能发电为零的时候,所需自然能源发电量为35%,其中12%为风力发电。目前,日本风力发电仅为230万千瓦,居世界第十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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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日本 发电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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