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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再修订

作者:陈维城 来源:新京报 建立溯源系统 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记者12月24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已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进行修订,形成《规范条件(2024年本)》,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将冶炼过程锂回收率的技术指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提出企业应建立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机制,明确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产业园区。

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

  2009年我国开始试点应用新能源汽车,2014年开始大规模推广。“十三五”以来,随着早期新能源汽车寿命到期,动力电池开始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动力电池蕴含锂、钴、镍等金属材料,退役后仍具有较高利用价值。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6年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梯次利用相关要求和公告企业类型。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五批共148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名单,基本能够实现废旧动力电池“就近回收、就近处置”,江西赣州、湖南长沙等地区已形成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技术指标不断提高。同时,旧版《规范条件》援引的部分法规政策、强制性国标已经更新。据有关行业协会估计,未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年报废量十分可观,国务院也明确提出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

  本次修订一大要点就是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其中明确梯次利用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再生利用企业应当兼顾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等要求,助力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显示,要求制造商在电池组上清晰地标明“安全使用年限”,以提醒用户及时淘汰老旧电池,这是因为随着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年限增加,其安全风险也会逐步放大。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旧版《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优化技术指标体系,更新完善标准规范,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并开展溯源工作

  当前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投资扩张速度偏快,部分地区已建综合利用产能利用率不高,为引导行业有序投资、合理布局,《规范条件》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及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产能不低于1000吨/年,再生利用产能不低于5000吨/年。

  《规范条件》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选址等要求。明确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将推动综合利用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建立溯源系统,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并开展溯源工作,将相关溯源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

  《规范条件》充分考虑了技术工艺水平的进步和节能低碳的发展趋势,将冶炼过程锂回收率的技术指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新增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低于1.5%等技术指标。此外,要求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收入的3%。

  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政策、标准,对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的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要求有所变化。

  “《规范条件》保持与相关政策、标准的衔接,进一步细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环保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企业应加强供应商管理,将有关要求沿链传递,以原料来源合法、供应方的加工过程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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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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