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我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号)同时废止。
值得注意的是与意见稿相比,相关标准要求降低了!文件自2021年12月20日起实施!
储能电池方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要求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00Wh/kg,循环寿命≥5000 次且容量保持率≥80%。原意见稿中要求电池组是能量密度≥110Wh/kg。
动力电池方面,正式稿取消了“能量型动力电池项目单体能量密度应≥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应≥120Wh/kg”的要求,并对磷酸铁锂和三元电池分别提出限制,三元单体电池能量密度 ≥2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50Wh/kg;其他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Wh/kg。这意味着对磷酸铁锂要求降低、对三元电池新增了明确要求。
附件:
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