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光伏大省河南放大招,试点隔墙售电以促进本地新能源消纳。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通知围绕工业企业、农村地区、增量配电网等3类场景,明确了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农村作坊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五类项目的实施细则。
此前4月28日,上述通知征求意见稿,5月20日,五类项目开始申报。
上述3个《通知》中,有三类项目明确了配储要求:
其中,增量配电网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通知》对于一些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对于,要求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 要求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公用电网划出清晰的物理分界面,确保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
其他三类项目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
此次通知的一个亮点是,通知明确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此前征求意见稿明确,该类项目可在厂区红线外建设,也可第三方投资,卖给用电企业。
这被认为是河南省释放了试点隔墙售电的信号。
作为能源生产大省。截至2023年底,河南省电力总装机1.39亿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8.2%,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
2023年全年,河南省凭借13.99GW的新增光伏装机总量位列全国第六。
快速增长的装机量使得河南省并网难、消纳难问题日益凸显,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方式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此次河南省出台政策的初衷。
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的是新能源效率问题,隔墙售电”则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通过提高能源利用率,带来项目收益。
“隔墙售电”通俗来讲,是分布式发电实现市场化交易,允许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周边的能源消费者,而不是先低价卖给电网,再由用户从电网高价买回。
这一模式可以让能源消费者成为“生产投资型消费者”,赋予他们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同时还可以促进电网企业向平台化服务的战略转型。
“隔墙售电”并非新鲜事物,201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允许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2019年,两部门联合公布了首批26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名单。
目前,为促进分布式新能源消纳而量身打造的隔墙售电,已经在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广东、湖南、湖北、河北、黑龙江等地陆续推行,但整体进展并不顺利。
核心问题是分布式电力交易双方和电网企业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主要集中在过网费、交叉补贴、成本分摊等方面。
首先,在申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所需材料中,诸多文件都需要电网公司出具,涉及与电网利益分配的问题难以达成一致。
其次,过网费较高,部分地区未能解决“隔墙售电”限制因素造成的累计收益低的问题。
另外,现行隔墙售电过网费按“所涉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差”形成,这一机制会使隔墙售用户电获得较同电压等级的同类用户更多的交叉补贴,增加了电网成本回收的难度。
还有“辅助服务”分摊机制问题,现阶段无政策规定“隔墙售电”如何参与分摊,导致集中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承担责任不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