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储能金融>财政税收与补贴 返回

明确落实储能配置!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我省陆上风电发展的通知》

作者:数字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6月12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我省陆上风电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截至2023年底,江苏省陆上风电并网装机1103万千瓦

  《通知》明确落实储能配置。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983号)要求,新增陆上风电项目(全部自发自用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除外)均应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装机容量、时长2小时的新型储能(包括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

  新型储能装置要采用安全高效、先进可靠的设备和系统设计,陆上风电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均应具备相应的配套调峰能力。

  原文如下:


分享到:

关键字:储能政策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