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储能金融>财政税收与补贴 返回

新疆自治区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建立新能源开发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6月29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建立新能源开发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提出:

1、建立健全一张图布局机制

以县(区、市)为单位,通过“新  能源资源禀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主干网架、产业布局” 四个叠加,形成区域新能源开发布局一张图,并与自治区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衔接,确保项目 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要求。

按照“一张图"和新能源规划 布局,提前开展用林用草、环评等手续办理,为新能源项目尽快 落地创造条件。

2、建立健全清单化备案机制

立新能源清单管理机制,对于上报符合条件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纳入项目清单,按电网消纳能 力由各地做好组织实施;对于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各地要抓紧 落实用地、电网接入、消纳等条件,滚动纳入项目清单。

3、建立健全“标准地”用地机制

提前开展新建项目用地区域评价、 控制指标设定、三通一平、土地征用等工作,形成标准地,做到 企业即来投资即可建设,支持地方国资企业与政府合作,提前推进新能源项目用地由“生地”变为“熟地”,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 项目”。

优先利用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盐碱地等国有未利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不占用生 态保护红线、耕地、基本草原、I级林地、园地。对于不形成 实际压占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农光互 补、牧光互补等项目,允许不改变土地原有用途和性质,以“复 合用地”方式使用。

4、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

实行新能源项目建设“双承诺"制,由新能源项目业 主、所在地(州、市)政府两个主体对项目开工,建成时间作出 承诺。原则上,项目须在纳入清单后2 个月内开工建设,对于逾期未开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1个月整改期内仍未开工建设的予以取消;风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9 个月,光伏发电项目建 设周期一般不超过 6 个月,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 24 个月,电化学储能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 个月,因项目业主 推进不力,未按照时限要求建成投产的,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5、以资源换产业、以产业促发展,建立健全产业配套机制

加快资源优势转换战略实施,扎实做好中东部产业承接转移,招商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绿色能源、储能等产业项目来疆落地,对于其配套建设的自我消纳、自我调节新能源项目规模不限总量,培育发展优质用电负荷。

分享到:

关键字:新能源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