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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已经颁布57项储能相关政策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EESA 发布时间:2022-02-1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据EESA不完全统计,2022年1月我国共颁布了57项储能相关政策,其中国家政策9项,地方政策48项。

“十四五”规划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扩大实施范围、加大实施力度,落实落后“两高”企业的电价上浮政策。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2022年1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提出加强电网调度安全管理,强化跨省跨区安全调剂余缺能力。提升电网灵活安全调节能力,推动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可调负荷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推动各类储能安全发展,为新能源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地方层面

2022年1月4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行动方案》,提出能源保供,积极争取“外电入皖”,规划建设长三角皖北可再生能源生产基地和皖南绿色储能基地,研究建立华东电网抽水蓄能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区域电力安全互济互助。计划开工阜阳氢能高效智能综合利用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计划制定推动长三角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计划出台长三角各省市加强应急备用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坚强电网保障指导意见等。

2022年1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先进储能、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开发,开展能源互联网领域能源运营管理、能源科技服务技术创新。开展储氢合金材料、碳纤维储氢材料、车载高压储氢技术;聚焦研发加氢站关键设备及整体制造技术;研制新一代煤催化气化制氢和甲烷重整/部分氧化制氢技术。开展储能锂电池、微电网群控制EMS系统等核心技术,及高效低成本长寿命储能电池及系统技术研发及应用。

2022年1月5日,宁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在电网保障消纳的基础上,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途径,统筹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资源,构建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的同时也实现高水平消纳、高质量跃升发展。

2022年1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出支持酒泉地区在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基础上向特大型风电基地迈进,积极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无补贴发展,形成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融合发展新格局。

2022年1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能源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多种能源方式互联互济、源网荷储深度融合,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并网及消纳。

2022年1月6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充电储能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满足市场需求、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通道县100MW/200MW储能电站项目。

2022年1月10日,甘肃省张掖市发布《张掖市“十四五”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补充竞争性配置公告》,提出补充竞配指标合计50万千瓦,申报项目要求配置储能系统,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申报企业保障小时数内上网电价为酒泉、嘉峪关、金昌和武威等其余河西四市保障小时数上网电价平均值,保障小时数以外上网点击取算数平均价0.157元/kWh。

2022年1月12日,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提出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高效照明等技术与产品,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等项目建设,组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介活动。加大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力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创造便利条件,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2022年1月1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河西走廊经济带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开展分布式微电网储和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化商业应用试点示范,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和调峰能力。利用关键电池原材料优势,做大做强储能电池及电池材料产业。依托武威钍基熔盐堆研究设施,探索建设风光氢储一体综合能源基地。推动实施核装备制造及核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玉门新能源制氢、张掖绿色氢能阳光甲醇等项目。

2022年1月14日,连云港市政府发布《连云港市“十四五” 科技创新规划等专项规划的通知》,提出着力发展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特殊场景应用超低温电池、高安全高能量效率长寿命储能锂离子电池及PACK(电芯组装)应用。支持固态电池关键技术以及智慧型储能系统的研发建设,推进储能电池在光伏风电中的配套应用,推动风光储用产业一体化进程。

2022年1月21日,合肥市和信息化局发布《合肥市“十四五”光伏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适应光储融合、光伏制氢的发展趋势,重点发展逆变储能光伏系统等光储一体化产品,抢先布局光储、光氢一体的电力转换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依托智能光伏逆变的领先优势,聚集创新资源及配套企业,打造新能源设备先进制造基地。

2022年1月27日,天津发改委发布《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储能设施,力争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

1月份全国及13个地方发布“十四五”规划相关政策,都提到推动新型储能的配套各场景的应用以及支持开展储能有关各类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支持和肯定将会促使储能行业进一步走向良好发展方向,也将会促进储能市场的繁荣,给行业从业者带来积极的信心。储能技术在政策的引导下也将会越发成熟,储能设施也将会随着技术的成熟逐渐发展的更安全和高效。

多地出台储能补贴政策

截止今日,全国已有 20 个省市出台储能补贴政策,从地区来看,我们可以得到华东区占据最大比重,有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共计 10 项政策,其次是华南区,有广东省共计 5 项政策,再是西北区的陕西省、青海省、宁夏省共计 4 项政策,华北区则是北京市发布储能补贴政策。

从储能补贴政策地区分布来看,我们可以看出全国主要集中在华东区和西北区,华东区处于沿海地带经济发达地区,西北区则是光伏风电发展较好的地区,这两个区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将会大幅度的促进储能行业的良好发展。

储能补贴政策是为促进储能发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而存在。储能真正能够规模化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政策决定商业模式和储能市场,储能的技术成熟度也与相关政策是否出台有极大的关系。电力系统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三侧配置储能设施是大势所趋,一方面可使得电力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也将会极大的缓解国内随时因用电紧张而产生供不应需的情况。

国家及地方相继发布有关鼓励新型电力配置储能的引导政策,以及储能各地补贴政策,都显示储能发展未来的利好趋势,给储能行业业界也带来了信心,也将会促进储能行业找寻更好的市场发展模式。

储能并网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1月10日印发《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试行)》,

专门专门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特性,形成《储能并网协议》,可供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微电网等与电网双向互动的并网主体参照使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立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GF-2003-0512)、《风力发电场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GF-2014-0516)、《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GF-2014-0518)、《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511)、《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5)、《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GF-2014-0517)(以下简称原六份示范性文本)进行了合并和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储能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认真推广使用。在我国境内开展并网、购售电业务时,应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协议或合同,原六份示范性文本不再适用。

协议或合同双方应将所签示范文本送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储能产品的安全性是储能发展的重中之重,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一直是整个行业关注重点。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试行)》文件,将会使得整个储能行业受到国家安全规范化的管理,在保证储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以确保我国电力系统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有助于促进储能行业更安全高效发展,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程,达到能源转型的目标。

储能产业政策持续出炉,我们将继续关注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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