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月18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本轮结算试运行自2025年3月1日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期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带曲线连续运营,省内电力现货交易和调频辅助服务交易连续运营。
《通知》明确,省间市场(省间现货、华北调峰)纳入省内现货交易组织流程,作为省内现货市场的边界条件。电力交易成交价格由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双方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按照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时段参与分时段交易时,需形成分时段电价,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按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
本次结算试运行电能量申报价格的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市场主体申报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限价,市场出清的限价范围为0~1200元/兆瓦时。调频里程补偿申报价格的限价范围为0~15元/兆瓦,市场主体申报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限价,市场出清价格的限价范围为0~15元/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