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相对油气领域,电力领域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更为迫切,新一轮电改也即将启动。
近期召开的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继续推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制订总体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稳妥有序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推动出台各省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推动完善油气价格机制。
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这一举措被视为,中国新一轮电价改革的开始。
根据最新消息,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新一轮电改方案(若干意见)进行研究,待批复后择机发布。
按照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电网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出现,只收取“过网费”,目的是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政府部门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疆认为,此次深圳试点仅是抢了一个好时机。随着新一轮电改方案的逐步出台,这次试点的成果有望得到真正的运用、贡献其应有的历史价值。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动作,是调度/交易/输电三个公共职能的制度安排。
“因此,新一轮电改的最大亮点,在于通过输配电价独立而实现电网企业经营模式的改变不再参与电力购销,而专注于电力输送及有关服务。”吴疆说。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深圳试点按“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输配电价确定后,国家按照管理公用事业的模式对电网监管,在此基础上鼓励发电、售电侧竞争。但深圳改革模式推广的关键是过网费包括什么项目,如普遍服务所需要的补贴如何包括在过网费中,如何核算,如何转移支付以保证兼顾公平与效率等。
按照深圳电改的思路,未来电网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负责调度/交易/输电等公共职能。吴疆认为,在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之下,在“放开两头”的同时,必须有意识地“管住中间”。
政府监管的基本措施,一是硬件上的制度隔离,将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业务与多元竞争的发电、终端售电业务分开,避免拥有优势地位的垄断者破坏市场格局的平衡;二是软件上的分类监管,即让不同性质的业务环节拥有各自不同的经营模式,进一步再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乃至国资国企考核目标,从而发挥各自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