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梳理已入库项目的开工情况,上报申请入库的项目,并于3月18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2022年10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正式组织省级储能项目库申报。
2023年3月,山西下发了新型储能第一批入库项目和储备项目清单,总规模21.39GWh,包括:
入选建设库项目77个,储能容量5650MW/9188MWh;
入选储备库项目28个,储能容量6670MW/12200MWh。
2024年3月初,山西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前期无进展,不能及时建设的项目调整出项目库。旨在促进山西已规划的储能项目及时落地。
2024年4月12日,4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山西省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库拟调整情况的公示》,拟调整入库的新型储能项目63个、容量10.63GW/17.94GWh,拟调整出库的新型储能项目6个、容量1.65GW/3.10GWh。调整后,山西新型储能项目库(含建设项目、储备项目)总规模为21.300GW/36.228GWh。
可以预见的是,本次梳理后,将有一批新的储能项目入库,也将清除部分未按期推进的项目。
《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的通知》表示各市能源局要对2023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和2024年已入库新型储能项目未按承诺开工的项目(开工以新型储能项目升压站主体建设超出地面为标志)进行全面梳理,并将梳理结果及相关项目进展印证资料上报省能源局(包括项目是否落实土地手续、接入批复等关键建设条件、建设进展、拟并网时间)。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项目,将视为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的项目进行处置。
各市能源局要将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前期进展较快、企业投资意愿强、入库后能按序时进度建成并网的新型储能项目形成清单,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局调整入库。
各市能源局需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库梳理、调整工作并于3月18日前将申请入库、已出库未开工项目名单正式文件及相关项目资料上报省能源局。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