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3月14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电力市场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
虚拟电厂现阶段主要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储能等调度未直接调管的分布式资源和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用户。聚合资源应为具有电网企业独立营销户号、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由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管理的发电及储能资源不纳入聚合范围。
陕西省虚拟电厂可参与批发市场省间、省内电力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及容量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含容量补偿机制等)。
《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2025年,推动全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总体可调节能力达到30万千瓦。2026年,持续深化虚拟电厂管理和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形成不低于100万千瓦的虚拟电厂调控资源。
文件中还要求,虚拟电厂聚合容量不低于5MW,且持续调节时间不小于1小时;同一节点拓扑下,单一调节单元容量不低于1MW。
附文件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