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培育绿证市场,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引导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措施。在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特别是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ESG报告。在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推进不同时间跨度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意见》还提出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主要是打好三个基础,做好三个衔接。三个基础一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各类标准制定,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明确流程和方法等要求,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统计排名维度和层级;三是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推进认证结果的采信和应用。三个衔接主要是推动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碳排放双控、碳排放核算等机制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