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3月31日,山西能源局印发《山西省2025年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总体方案》,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实施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开发,协同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生态治理修复。
文件提出,聚焦煤沉陷区、盐碱地、 沙地“三类土地”比较集中的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临汾市等区域,结合周边可利用土地资源、电网汇集站规划等情况,规划建设3-5个省级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千瓦,由近及远,应布尽布,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结合。各市能源局要监督项目单位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推进采煤沉陷区、盐碱地以及沙地生态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基地项目须在下达建设计划2年内建成投产。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