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4月2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山西省2025年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强山西省新能源发展战略性布局和系统性谋划,以采煤沉陷区、盐碱地、沙地(以下简称“三类土地”)为重点,坚持新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规划建设一批绿色、先进、经济、安全、高效的省级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推动山西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坚持集中布局、示范先行、要素协同,聚焦“三类土地”比较集中的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临汾市等区域,结合周边可利用土地资源、电网汇集站规划等情况,规划建设3~5个省级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科学合理确定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同步实施风光项目建设和生态治理,力争尽早建成投产。
《方案》明确,要实施规模化、集约化布局,示范基地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千瓦,由近及远,应布尽布,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结合。优先选择条件成熟、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率先开展示范基地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和经验。基地项目须在下达建设计划2年内建成投产。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以上内容由朱碧琳整理)